中國是戰國時期以法治為核心的重要學派。其思想先驅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子產,實際創始人是戰國初期的李悝、吳起、商鞅、沈導、申不害。戰國末期的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的代表作有《商君書》《諸事不順》。法家內部雖有不同看法,但都主張以“法”治國。齊法家主張法與禮並重,以德為先,以道生法。秦晉法家主張重刑嚴法,反對禮法仁義的說教,重法、術、勢,重賞耕田之戰,使強兵成為富國,與世界合而為壹。壹般來說,商鞅重“法”,沈不海重“術”,沈導重“勢”。韓非集法、術、勢於壹體,吸收道家思想,將法治理論系統化。政治上,他主張加強君主集權,切斷私人勢力,“以法施教”,重賞重罰,重賞農戰。在歷史觀上,他提出了“修古不期而遇”、“時不我待,有備而變”的觀點。哲學上,“道”是萬物發展的壹般規律,“理”是個別事物的特殊規律,強調人必須遵循客觀規律進行活動。在認識論上,他提出了用“作用”的實際效果來檢驗人的言行是否正確的“參照”方法。法家的法治理論在春秋戰國時期的封建改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甚至秦始皇統壹六國,建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成為秦朝的統治思想。西漢以後,法家被儒家吸收,納入德刑相結合的理論體系,獨立的法家逐漸消失。
★★★★★法家的主要代表★★★
■韓非(約280 ~ 233年)
中國是戰國時期的哲學家,法家的主要代表。韓國人,出身名門,把荀子的著作傳播到秦國,受到秦王嬴政的稱贊。後來,李斯和姚佳、陳琴被陷害入獄,被迫自殺。他的作品保存在《韓非子》壹書中。韓非哲學思想的最高範疇是道。他對老子的道的概念進行了改造,使之具有了客觀的物質內容。認為道是世界萬物發生發展的基礎,體現在各種事物中,制約著自然和社會人事的四時變化,是客觀事物產生、發展、消亡過程中體現的客觀規律。韓非還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主張改造和利用自然為人類服務。韓非對辯證法做出了巨大貢獻。他首創了“矛盾論”。韓非認為,所謂矛盾是對立的兩個方面,矛盾和對立是普遍的。他列出了相反的類別,如“短的長度,大小,方圓,堅定和脆,輕和重,白色和黑色”。指出矛盾有多種表現形式。韓非認為,矛盾雙方的地位不是固定的,在壹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他認為,在導致矛盾轉化的條件中,內部因素當然具有決定性作用,外部因素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在認識論方面,韓非主張知識是客觀事物的反映。他強調知識的目的和作用,認為壹切言論都必須有針對性,反對脫離實際的誇大其詞。韓非對認識論的貢獻還在於提出了“參驗”的觀點。他認為,人的話是否可靠,觀點是否正確,既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功效,也要通過分析比較的手段來驗證。韓非的社會史有兩個顯著特點:壹是強調社會的進化,關註當下的現實,反對“過去的不是現在的”的復古主義;另壹方面,他更加關註物質因素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作用,並試圖探索引起社會變革的物質原因。
韓非從其政治思想出發,論述了形名邏輯。在韓非看來,要實現法的統治,首要的問題是明確法律概念,確定法律標準。韓非的形名邏輯是先秦邏輯的重要組成部分。他的“判名”和“辨點”思想具有壹定的理論意義,他的指稱思想促進了古代歸納邏輯的發展,而矛盾論豐富了邏輯規律理論。但由於韓非將邏輯思想與其政治思想交織在壹起,極大地影響了他對思維形式的進壹步探討。韓非的哲學思想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的矛盾論把矛盾和對立絕對化,是因為過於強調對立的鬥爭。在認識論上,他在強調認知的功能和目的的同時,表現出狹隘的實用主義傾向。在歷史觀上,他堅持帝王決定社會歷史進程的英雄史觀,輕視群眾的作用。
■墨家學派
中國古代哲學的主要流派之壹。大約產生於戰國時期。這所學校是由翟墨(見墨子)創辦的,因此得名。墨家是壹個紀律嚴明的學術團體,其領袖被稱為“墨子”。其成員到各國為官必須貫徹墨學,其俸祿也必須奉獻給集團。墨家分為前後期,其早期思想主要涉及社會政治、倫理道德和認識論。後期墨家對邏輯學做出了重要貢獻。
前期墨家在戰國初期影響很大,與儒家並稱顯學。其社會倫理以兼愛為核心,主張“二者易異”,反對儒家強調的社會等級觀念。它提出“相親相愛,互惠互利”,把尚賢、尚同、節儉、喪葬作為治國之道。也反對當時的吞並戰爭,提出不攻自破的主張。它崇尚非天命、誌、知鬼。壹方面否認天命,同時又承認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提出了以經驗為基礎的認知方法,主張“耳聞而見”、“取實而名”。提出了三表作為檢驗理解正確性的方法。
後期墨家傳承不詳,有兩派或三派。它繼承了早期墨家的社會倫理觀,在認識論和邏輯學上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後期墨家既肯定感官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又承認理性思維在認識中的作用,克服了前期墨家的經驗主義傾向。還明確界定了“理”、“理”、“類”等古代邏輯的基本範疇,區分了“達”、“類”、“私”等三個概念,研究了判斷和推理的形式,在中國古代邏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墨家的主要思想集中在《墨子》壹書中,其中《尚敬》、《夏靜》、《經說上》、《經說下》、《大曲》、《小曲》等六篇也被稱為《墨辯》,壹般認為是墨家後期所作。
★★★★★墨家的主要代表★★
■墨子
中國是戰國初期的思想家,墨家的創始人。姓莫名齋。
現代學者普遍認為墨子生於公元前476年左右,卒於公元前390年左右。墨子的出生地也有爭議。《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說他是“宋大夫”,而呂春秋當然則認為他是魯國人,有的說他本來是宋國人,後來長期居住在魯國。墨子聲稱“今日皇位上無壹事,下無農難”,這似乎屬於當時的“士”階層。墨子“日夜操勞,以自苦為極”,長期遊走於諸侯國之間,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
墨子哲學思想的主要貢獻在認識論方面。他把“耳目之真”的直接感覺體驗作為理解的唯壹來源。他認為判斷事物的存在與否應該基於每個人的所見所聞,而不是個人的想象。墨子從這種樸素的唯物主義經驗主義出發,提出了檢驗知識真假的標準,即三表:“知識的起源在於古聖君之事”,“人民耳目之真在下處察”,“棄(興)刑政,察民利在國”。墨子將“事”、“實”、“利”融為壹體,以間接經驗、直接經驗和社會效果為準繩,力圖消除個人主觀偏見。在名實關系上,他提出了“不以名取之,以名取之”的命題,主張以實取名。墨子的認識論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略了理性知識的作用,片面強調感官經驗的真實性。他曾以有人“嘗鬼神之物,聞其聲”為由,斷定有鬼神。
墨子的世界觀存在著深刻的內在矛盾。他壹方面強調“非命”和“尊力”,認為決定人的不同經歷的不是“命”,而是“力”。另壹方面,墨子肯定了“天之”和“鬼”的作用。他把“天”描述成壹個有意誌的人格神,宣揚“順從神的意誌者”,“必有賞賜”。“違背上帝意誌的人”將受到懲罰。他認為“相親相愛,互惠互利”就是“順從天意”,“反惡相偷”就是“違背天意”。
在政治上,墨子提出了“兼愛”、“互不侵犯”、“尚賢”、“尚同”、“儉用”、“儉葬”、“非樂”等思想。他的社會政治思想的核心是“與眾不同”,“不攻自破”是他的具體行動綱領。他認為,只要大家“相親相愛,互惠互利”,社會上就不會有國與國之間的欺淩、傲慢、無知和相互攻擊。他尖銳地揭露和批判了統治者發動戰爭所帶來的罪惡和普通風俗習慣中的奢侈享樂。在用人原則上,墨子主張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主張“官無常貴,民不賤。”他還主張,從天子、諸侯到各級酋長,都要“擇天下英才而用之”來充當;而百姓要服從陛下,這樣才能分享人間的義。
墨子的邏輯思想也是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重要開創者之壹。他有意識地廣泛使用邏輯推理的方法來建立或論證自己的政治和倫理思想。他還在中國邏輯史上第壹次提出了論證、範疇、理由等邏輯概念。並且要求把辯論作為壹種專門知識來學習。墨子的“辯”雖然指的是辯論技術,但它是建立在知類(事之類)知理(根據和理由)的基礎上的,所以屬於邏輯類比或論證的範疇。墨子所說的“三形態”不僅僅是言論的思想標準,還包含著說理、論證的因素。墨子還善於用類比來揭露敵人的矛盾。由於墨子的倡導和啟蒙,墨家發展了重視邏輯的傳統,後期墨家建立了中國古代邏輯的第壹個體系。
影響墨子的哲學思想反映了從父權制奴役中解放出來的小生產階級的兩重性。其思想中的合理因素為後世唯物主義思想家所繼承和發展,其神秘主義的糟粕也被秦漢以後的神學家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為先秦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在中國哲學史上有很大的影響。
墨子講課講了很多,但他自己什麽也沒寫。尚賢、尚同、博愛、非攻、救用、喪葬、天庭錄、明鬼、樂飛、廢名都是他弟子思想言論的記錄。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