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愛容易,相處難,兩個人在壹起相處應該是水到渠成,才會覺得兩個人更適合結婚。
二。彼此了解了,知道對方的性格,秉性兩個人三觀是否相同,是否願意為對方去改變自己?
三。兩個人不能因為要結婚而結婚,應該是兩個人到了。想結婚的時候才結婚。所以如果發現兩個人並不合適,早分手早解脫,否則真的到結婚以後再覺得不合適再分開,那就是離婚了。再離婚,我們的要求和標準就得降低了,因為不像是初婚會得到對方的重視。所以妳這種決定是對的,沒有什麽笑話不笑話的,合著來,不合則散。不浪費彼此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