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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裏有哪些有趣的故事?

1、《四十千》

王大司馬家裏很有錢。壹天,他忽然夢見壹個人對他說:“妳欠我四十千錢,現在該還我了。”然後徑直進了屋內。他驚醒,妻子正巧生了個男孩。看來這孩子是來算上輩子的帳的。於是他拿出四十千錢單獨放在壹個房間。

凡是孩子的壹切衣食、醫藥費用,都從這四十千裏支出。過了三四年,四十千錢就剩七百了。這天,奶娘正抱著孩子玩耍,王大司馬對孩子嘆氣道:“四十千快用完了,妳可能也該走了罷。”話音未落,小孩臉色大變,壹仰頭壹瞪眼,立時沒氣了。

王大司馬也沒想到自己吐個槽,孩子的氣性就那麽大。只好操辦白事,把小孩埋了。正好把那剩下的七百錢花光了。

蒲松齡評論說:這件事,欠帳的人可以引以為戒。曾經有個人老來無子,去詢問高僧,高僧答:“妳不虧欠人家,人家也不虧欠妳,那妳豈能得子?”所以說,生了孝子就是來報恩的;生了不孝子,那是來討帳的。生死都是因果,生了孩子的不要過於歡喜,孩子死了的也不要過於悲哀。

小時候讀聊齋,大部分文言都看不懂。但讀到這個故事時,就隱約覺得蒲公寫在末尾的壹段話非常有深意。當讀完最後壹句“生者勿喜,死者勿悲”,我突然感覺蒲公很溫暖。當然不必所有人都相信蒲公這壹段話,因為它只是寫給需要這段話的人們看的。

2、《盜戶》

清順治年間,山東滕縣壹帶盜匪猖獗,平均十個百姓中就有七個是盜匪,官府都不敢抓。後來這些盜匪受招安歸順了朝廷,縣官給他們另立戶籍,稱之為“盜戶”,也就是賊戶口的意思。凡是“盜戶”與良民發生了爭執,官府就千方百計的袒護他們。

沒辦法,怕他們造反啊。後來壹打官司就總有人冒稱“盜戶”,最後演變成每次打官司時,訴訟雙方都不用說事兒,壹上來就開始爭辯誰是真"盜戶",官府還得去核查戶籍。實在荒唐。正巧,縣衙門裏有狐貍作祟,縣官的女兒被壹個公狐貍精迷得不要不要的。

縣官請了法師,用符咒捉住了狐貍,放進壹個瓶子裏,準備用火燒死。這時,只聽狐貍在瓶子裏大喊:“我是盜戶!”連縣官都樂了。

3、《夏雪》

丁亥年夏天,蘇州下大雪。老百姓嚇壞了,趕緊到龍王廟去祈禱。“龍王老爺發發慈悲,我們可沒做什麽傷天害理的事啊”。

龍王忽然附在壹人身上說話了:“現如今叫誰老爺,前面都加個‘大’字;難道妳們看我這個神小,擔不得壹個‘大’字嗎?”眾人驚得趕忙喊:“大老爺!”雪立刻住了。

4、《諸城某甲》

小時候看這篇,嚇得我頭都掉了下來:說有個人(某甲)被殺,頭墜在胸前,要掉還沒掉,咽喉處竟還連著壹指寬的皮肉沒斷。家人扶著他的頭送他回家將養,少量餵食,養了半年竟然好了。脖子上還留著壹圈裂痕,細思恐極,還沒完。

十幾年後,某甲與朋友宴會,有個愛抖機靈的朋友說了句笑話,某甲鼓掌大笑,然後刀痕突然破裂,頭掉了下來!氣絕身亡!噴得到處都是血!死者家屬把那個說笑話的人告上公堂。害得我這麽多年都不敢跟朋友抖機靈了。

5、《祿數》

某貪官,平日裏沒少做壞事。妻子常用因果報應勸戒他,不聽。有個方士,能知人命數。貪官去見他。方士說:“妳不積陰德,祿數不多了。再吃二十石米、四十石面,就該死了。”貪官回家跟妻子說,“我省著點吃,壹年吃兩石面,這麽壹算我還能活二十年呢。

好開心”遂不以為意,繼續為非作歹。第二年,忽然得了糖尿病,飯量大增。吃完壹會兒就餓,壹天十幾頓都不夠。又過倆月,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