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出自《對萬國宣戰詔書》,當時下這個詔書,與其說是宣戰,不如說是權宜之計。後來慈禧的西逃,簽訂壹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就是很好的證明。在當時發昭有三方面考量:
其壹: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用堅船利炮攻占了北京,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火燒圓明園,民不聊生。聯軍的侵華直接危及清政府的統治,慈禧的王座都不保,這時下詔可以動員全國的力量來扶清滅洋,也算是順了民意,讓洋人也看看我們也不是束手就擒。不過她壹邊下詔,壹邊準備外逃,把北京留給大臣去周旋,自己好茍延殘喘。
其二:義和團運動如火如荼,團民數量急劇增加,民不聊生,大家揭竿而起,起初是反對清政府的昏暗統治,後期也攻擊洋人,燒教堂,滅洋人。義和團民壹直打到直隸,這把火越燒越大,清政府也控制不了,需要把這股力量進行轉移,轉移到洋人的身上,後期義和團運動由地下轉到地上,打著扶清滅洋的旗號,與洋人開戰,消耗義和團的力量,也叫借刀殺人。
其三:慈禧垂簾聽政,慈禧作為清朝的實際皇帝,掌握國家大權,面對國家危難,也不出聲,面子也過不去。同時改革派壹直想擁立光緒皇帝進行改革,清朝分為改革和頑固兩派。這時發昭也要昭告天下,我是大清當權者,權力還在慈禧的手中,改革派也不敢輕舉妄動。光緒皇帝在改革問題上左右搖擺,就是因為沒有實權,在戊戌變法後被軟禁,做了個表面皇帝。
慈禧壹邊下大昭,壹邊與洋人進行求和,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同時借洋人之手,剿滅義和團運動;自己卻準備好了西逃,把北京放給大臣周旋。
這個大昭雖然激揚頓挫,慷慨陳詞,但是面對歷史,不過是慈禧的遮羞布,茍延殘喘罷了,可惜了這份文采,沒用在正地方。
以下是《對萬國宣戰詔書》的壹部分,這句話就出自這裏。
平日交鄰之道,我未嘗失禮於彼,彼自稱教化之國,乃無禮橫行,專肆兵監器利,自取決裂如此乎。朕臨禦將三十年,待百姓如子孫,百姓亦戴朕如天帝。況慈聖中興宇宙,恩德所被,浹髓淪肌,祖宗憑依,神只感格。人人忠憤,曠代無所。朕今涕泣以告先廟,抗慨以示師徒,與其茍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韃伐,壹決雌雄。連日召見大小臣工,詢謀僉同。近畿及山東等省義兵,同日不期而集者,不下數十萬人。下至五尺童子,亦能執幹戈以衛社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