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壹個笑話,曾經有壹名法國MM和壹個委內瑞拉哥們結了婚,他們愛情的結晶碰巧在飛機上呱呱墜地。按照法國和委內瑞拉法律,這孩子立刻有了這倆國家的國籍。他們坐的飛機是墨西哥航空公司的,孩子落地的時候,這架飛機又正好在英國上空飛行,按照墨西哥和英國國籍法,這孩子又有了這兩國的國籍。所以,這孩子是壹英、法、墨西哥、委內瑞拉人。要是他以後端了職業球員的飯碗,他可以參加四個國家隊。
雖然這只是壹個笑話,但在地球日益成為壹個“村”的今天,這為中國男足拿到世界冠軍提供了壹個可行的方案——去世界各地拉球員“入夥”吧,管他黑皮膚還是白皮膚,能贏球就是好皮膚——當然,這還是壹個笑話。
案例
德國隊是支“國際隊”
細心的球迷會發現這樣壹個細節:在德國隊比賽時,出場的11名首發德國隊員在聆聽德國國歌時,表情截然不同:有的人輕聲哼唱,有的人緊閉雙唇。
統計資料顯示,德國隊中不唱德國國歌者,竟然高達11人!而他們無壹例外地擁有雙重國籍。對此,足球皇帝貝肯鮑爾相當不滿。他說:“我認為國家隊的所有人都該唱國歌。”
他們分別是:奧戈(尼日利亞)、博阿滕(加納)、卡考(巴西)、赫迪拉(突尼斯)、克洛澤(波蘭)、馬林(塞爾維亞)、厄齊爾(土耳其)、波多爾斯基(波蘭)、塔什徹(土耳其)、戈麥斯(西班牙)和特羅霍夫斯基(波蘭),這壹比例創造了德國隊歷屆大賽的紀錄。德國媒體將德國隊戲稱為“德國國際隊”。
榜樣
改籍成功人士
德科
盡管德科在俱樂部呼風喚雨,貢獻有目***睹,但是在中場人才爆滿的巴西國家隊,他始終沒有機會穿上巴西隊的黃綠隊服。無奈之下只得改換國籍改投葡萄牙隊,雖然此舉曾經遭到葡萄牙國內球迷和葡萄牙國家隊老成員的反對,但德科憑借自己的表現獲得了認可,攻防兼備和勤懇的球風幫助他將“黃金壹代”核心人物魯伊·科斯塔擠出主力陣容,在2004年歐洲杯上德科作為中場核心率領葡萄牙隊殺入決賽,最後遺憾的不敵希臘屈居亞軍,而他本人也榮膺銀球獎。在2006年世界杯上,德科代表葡萄牙隊出戰199分鐘,幫助球隊闖入4強。
佩佩
曾經,葡超聯賽表現搶眼的佩佩依然沒有成為當年巴西主帥斯科拉裏帳下的當打主力。不滿替補身份的他在2006年拿到了歐盟護照成為壹名擁有葡萄牙和巴西雙重國籍的歐洲公民。2008年歐洲杯上,在葡萄牙與土耳其的小組賽中,佩佩在下半時60分鐘,與隊友進行二過壹傳接配合打進壹球,完成了他在國家隊的第壹個進球。
卡莫拉內西
同德科壹樣,盡管在俱樂部表現搶眼,但是在盛產前腰的阿根廷隊,卡莫拉內西依然沒有得到主帥的青睞。2003年加入意大利國籍之後,他的世界杯生涯才迎來轉機,入選特拉帕托尼執教的意大利國家隊。在2004年以主力身份代表意大利隊出征歐洲杯黯然收場之後,2006年德國世界杯終於修成正果,以主力球員身份捧起大力神杯。
歷史
瘋狂的N重國籍
■阿根廷人路易斯·蒙蒂1930年首屆世界杯代表祖國阿根廷獲得了亞軍,1934年世界杯又代表意大利奪得了冠軍。後來各國看到了利益,紛紛效仿,最後達到了瘋狂的程度。據說壹位名叫庫巴拉的球員曾先後代表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西班牙三個國家參加過比賽。
■足球奇才斯蒂法諾也曾經為阿根廷、哥倫比亞和西班牙三個國家效力過,斯蒂法諾的父親是意大利人,母親是法國人,自己出生在阿根廷。
■1953年的世界足球先生,匈牙利人普什卡斯代表匈牙利奪得了1952年的奧運會和1954年的雅典世界杯亞軍。後來又代表西班牙參加了1962年的智利世界杯,可惜的是小組賽沒有出線。普什卡斯至今保持著533場比賽攻入511球的驚人紀錄。
■巴西人奧裏維拉根本沒有絲毫機會入選巴西國家隊,但是憑借著其優異的表現加入了比利時,並最終如願地代表比利時參加了世界杯,可謂完成了畢生的心願。
■最具有震撼力的要數2002年世界杯前,波蘭總理親自出面說服了尼日利亞人奧利薩德貝,結果這位球員不負眾望,在13場預選賽中打入10球,而且還屢為隊友創造進球良機,最終帶領球隊進軍了世界杯。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法》的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1、中國人的近親屬;2、定居在中國的;3、有其它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法
(壹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壹條 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都適用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是統壹的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國國籍。
第三條 中華人民***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四條 父母雙方或壹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壹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壹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第六條 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
壹、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經申請批準退出中國國籍:
壹、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壹條 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第十三條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十四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第十五條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第十六條 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第十七條 本法公布前,已經取得中國國籍的或已經喪失中國國籍的,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