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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丟失,是緣分已盡

讀到張嘉佳在書裏寫 “最容易丟的東西:錢包、鑰匙、手機、傘。這四樣妳不來回掉個幾輪,都不算完整的人生。” 時,我竟然是笑出來的。

原來掉東西這事兒,我不是壹個人。我走過的這二十幾年,掉東西對我來說,像壹個魔咒,每次我都提醒自己好好收拾物件,可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還是會失去。

他人告訴我靠記憶,馬上去搜尋最後壹次見這物件是什麽時候,慢慢推斷,大概能想起些什麽。而我竟然是對於遺失之物毫無印象的那種,要等到下次需要的時候,才發現,啊,不見了呢。

手機只掉過壹次,錢包,鑰匙和傘,就不知道掉了幾個輪回了。曾經念書的時候,每學期至少掉壹次飯卡,從最初的慌張無措,到最後從容地掛失補辦,這是量變到質變的飛躍吧。其中最討厭的是掉錢包,不在於多少數額的現金,而是錢包裏必然會有身份證,銀行卡,公交卡……這些手續的補辦,足以讓人抓狂。可即便這樣,目前我也已經用第三張身份證了。去派出所掛失補辦,工作人員都笑話我真是厲害,這麽重要的東西可以隨便丟失。來來回回總還是丟了些特別重要或者特別有意義的物件,壹度也很煩惱,很焦躁,不知如何改變這樣的局面,當然也無力改變。直到讀到有人說,即便真愛的器物損壞丟失,也不懊惱,緣分已盡罷了。突然間就放下了,不再執拗於譴責自己的粗心大意。

人與人之間,走散了,是緣分已盡,人與器物之間分開了,也是緣分已盡吧。

只是我們往往更容易接受緣分未到,如此至少還可保留壹份期許,期待緣分的到來。就好像只是路過櫥窗,壹側眸看到壹件心儀的物件,心裏歡騰得不得了,直直擊中心臟的那種;抑或茫茫人海中,壹回頭就有壹張巧笑倩兮的臉,也是直擊心臟的那種。卻不太能接受“緣分已盡”這四個字,那種來了又走的感覺,好不容易適應之後的突然抽離,哪怕只是壹張公交卡,也端端生出壹些不舍,亦或是不適應。

可是啊,我寧願隨心於這個觀點,擁有的時候好好對待,物盡其用,等到丟失或者破碎的那天,大概笑著說聲謝謝陪伴,才是最好的姿態吧。

可能我仍舊逃不出掉東西的惡性循環,只是之後,會更平和地接受和補救,不再左右奔突,畢竟無用;不再時刻緊張提醒自己,壹切隨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