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6月5日,袁崇煥宣布毛十二大罪狀,用槍林彈雨之劍將其殺死。毛龍文在國外生活是錯誤的,這是事實。但袁崇煥的“十二宗罪”並不全是真的。只懲罰毛似乎有些牽強,因為當時貪汙受賄、殺人投降、腐化軍紀等行為十分普遍。
2.這十二條罪狀只是毛殺的借口。其實這背後隱藏的是朝廷不同政治利益集團的鬥爭——黨爭。在天啟和崇禎年間,朝廷中的林東黨和日元黨進行了壹場妳死我活的政治鬥爭。也許是出於自保的目的,天啟時期,毛與魏忠賢“成親”,勾結宦官黨成員,從此無形中卷入了這場政治鬥爭;
3.崇禎即位後,林東黨主政,日元黨受到打擊,但與日元黨人物崔成秀有關系的文體仁成為崇禎皇帝的寵臣。文體仁先是靠打擊黨骨幹錢成為內閣大學士;他們還排擠黨的重要人物文,與黨徹底交惡。把持朝政的毛與文體仁發生了爭執,多次向獻上財物。自然,毛成了壹方的眼中釘肉中刺。
袁崇煥(1584 —1630),字素,廣東東莞石碣人,廣西梧州人(籍貫之爭[1]?)。明朝末年,季僚為監。
萬歷四十七年(1619)進士,後自薦在遼東邊關任職,孫承宗看重寧遠。在對清軍(後金)的戰爭中,寧遠、寧晉先後大獲全勝,魏忠賢卻因不得寵而辭職回鄉。
朱由檢即位後,袁崇煥被重新啟用,崇禎二年(1629),皇太極被擊退。首都之圍解除後,魏忠賢殘部以“殺島司令(毛)”、“與清廷媾和”、“與城米都為敵”等罪名彈劾袁崇煥,皇太極趁機實施雙重間諜。袁崇煥最終被認為與後金有秘密協議。
參考:袁崇煥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