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到底是怎麽壹回事?
精神病是什麽? 滿意答案: 神經病、神經癥和精神病: 關於“精神病”壹定要先要區分幾個重要的概念,以免產生誤解。首先是神經病和精神病的區分。壹般我們會罵人“神經病”,實際上我們是用錯了名詞。神經病是指腦癱或者神經系統某部分損傷所附帶產生的的精神癥狀,它的發病機制很清楚是屬於生理系統的原因。因此該病的患者是在醫院神經內科和神經外科看病的那些人。相比較而言,精神病則是指精神系統並沒有損傷,而單純出現精神癥狀。因此根據這兩個概念的區分,罵人用“精神病”才是正確的。 關於精神病的概念,在臨床醫學上也有狹義和廣義兩種。平時壹般所說的瘋子是指狹義的精神病,它僅指精神活動異常達到壹定程度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最典型的就是精神分裂癥。而廣義的精神病範圍更為寬泛,壹般可以分為兩大類:神經癥和重癥精神病(狹義的精神病)。 很多人經常開玩笑問:“妳覺得妳有病嗎?”要是回答:“我當然沒病。”大家就會笑他說:“精神病人都是這樣說的,妳可以被關進去了”。要是回答:“我有病。”接著就會有人說:“妳自己都認為有病了,那更加要被關進精神病院,不要出來害人。” 這個笑話其實包含了精神病診斷的壹些基本理念。當壹個人出現壹些精神上的不適,怎樣判斷他是患有神經癥、重癥精神病還是其他呢?壹個準則就是他自己對自我和環境的認識。例如壹個說自己有幻聽的人來到精神病院,醫生會問他:“妳覺得妳上課聽到的歌聲是真是存在的嗎?”若是病人回答:“是的。我覺得它們就想幹擾我學習,不想我考試考好。”醫生就會大致判斷這個病人精神上出現了某些問題,會繼續對他進行診斷。要是病人回答:“我知道它們不是真實存在的,但這些不知從哪裏來的聲音壹直在我耳邊,這讓我十分苦惱。”這時醫生會建議病人先進行大腦和神經的生理性檢查,看看是不是神經出現某些生理性的病變而導致這種精神癥狀,例如大腦中長了腫瘤壓迫神經導致的幻聽,這就不屬於精神科的範圍了。也就是說判斷壹個人是不是患有重癥精神病的主要依據是:病人能不能真實的反映他所處的環境。在醫學上把這種反映能力稱之為“自知力”。 綜合上面的可以發現:區分精神病和神經病的重要依據是看患者神經系統是否有損傷;區分重癥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的重要依據看患者是否有區分環境、自我與想象的能力。 實際上現在關於精神病的生病原因並沒有壹個讓人信服的說法的。先來看看幾個主要的“病因說”: 遺傳論:相信這壹觀念的人壹般為醫生。他們認為精神病史先天器質性的因素所導致的後果。上個世紀大量的雙生子(雙胞胎)的研究成為他們認為重癥精神病是遺傳的重要證據。但是後來又有人用充分的證據揭露了當時雙生子研究的造假的始末。單純用“精神病家庭得病的多”這樣的統計數據說話,並不能解釋遺傳是導致精神病的原因。其他那些不可控的因素也都可以成為解釋的原因——例如家庭環境、教養方式等等。 心理論:心理治療師壹般都認為“精神”上的“毛病”自然是和意識、心理有關的。認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形成的不適應社會文化的人格是造成重癥精神病的主要原因。這種說法偏向於哲學,似乎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讓非專業人士都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也因為這種思辨的形式,心理治療界不同的流派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唯壹缺乏的就是有說服力和強有力證據支撐的道理。 社會論:這個觀念壹般不單獨被認為是重癥精神病的發病機制,而僅僅被認為是外在的誘因。 相比於其他的生理疾病而言,精神病發病機制的醫學研究並沒有充分的讓人可以信賴的科學證據,不管是生理學還是解剖學上的。我們找不到病情的生理基礎,觀察不到大腦由此產生的變化。而且精神病的癥狀表現都體現在語言、思維、理性等意識層面,也使得人們難以對醫學產生信心。 但是更多依賴於思辨的哲學的心理治療也似乎無法提供讓人信服的證據,只能是壹些猜想。此外它自身內部也是歧義眾生,不僅是不同的治療流派,就連壹個流派中不同的治療家也有自己不同的意見,這種看似“百家爭鳴”的局面也讓人們難以對心理治療產生信心。 就想很多人所說的壹樣,精神病醫生無法解釋的就用“生理+心理+社會”來搪塞病人及其家屬。這種混亂的局面不僅給大眾帶來困惑,也給了很多所謂的“專業人士”自由發揮的空間。上面所講的例子中“嬰兒時期沒有經過爬行,直接就開始學習走路”導致幻聽癥就是典型。 總的來說關於精神病的研究還處於初步階段: 首次是我們還沒有弄清精神病生病的原因;其次是還沒有壹致公認的治療方法;第三是治療效果上的低治愈率和高復發率。甚至診斷壹個人是否有精神病目前都有很大的爭議,精神病學家羅森漢恩在1973年—1975年在美國12家精神病院進行關於診斷效度的實驗充分證明美國的精神病院並不能很好的鑒別正常人和精神病人。 這些問題的存在讓我們不得不說面對精神病,我們還有太多需要做的。 相關問題: 我想得精神病,怎樣得? 什麽叫精神病 別人說我是精神病 什麽算精神病 我是有精神病還是心裏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