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業單位在編部門的老師考上並不容易。所以他們即使被學校辭退也要繼續堅持。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試用期壹年。如果他們不能通過試用期,他們可以被解雇。而系裏的老師不是被辭退,而是被勸退,甚至連“試用期”的資格都沒有。這說明學校雖然想辭退老師,但是不符合相關政策。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被學校的花言巧語所迷惑,堅持才是硬道理。
對於試用期內被學校辭退的教師,應直接詢問辭退原因。在眾多原因中,除非是違紀,否則是有改善機會的。即使老師不能勝任目前的教學工作,學校也應該檢討自己的課程設置,對老師進行崗位調整。事實上,解雇員工有嚴格的程序。只是因為工作不稱職,那單位就有了。
其次,作為壹個試用期被辭退的老師,個人要審視自己的工作,然後改變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試用期被辭退真的不是壹件好事。但是,對於個人來說,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麽會發生這種事情,應該怎麽做才能避免這種事情再次發生,而不是造成挫敗感,影響工作狀態。確實是基於領導的“免職”。而是要站出來,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讓領導的“免職”成為壹個笑話。
最後,當剪輯老師被勸退的時候,壹定不能有辭職的想法。雖然在試用期被領導辭退是壹件很丟人的事情,但是如果妳回頭看看自己當初為了進入這份工作付出的努力,那麽管理層應該知道該怎麽做,選擇辭職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很難說領導辭退的初心是什麽。畢竟從試用期的表現來看,妳要辭退壹個拼命考進體制內的老師,這本身就體現了領導的水平有限,否則也會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