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是壹名滴滴快車司機,從業正好15天。今天在昆山火車站被稽查了,很困惑。
下午兩點多,我在昆山商廈接到了訂單,上來2位男性乘客,要求送火車站南廣場。半路上,其中壹白衣男子要求送二樓出發處,說已經有票,可直接去候車。我半開玩笑說昆山的火車站和浦東機場壹樣,可直接送達,準備拍個照片發群裏,誇耀下它。
到達後,壹乘客先下車,白衣男子問我有沒有發賬單,我像往常壹樣說妳趕時間可先下,等會確認也沒關系。可他就是不下,非要我發送成功。我當時有點納悶,之前壹按就發送出去,為什麽他沒收到呢,我為自己找了個理由,可能網絡延遲吧,他說沒收到。過了2分鐘左右,他下車了。這時候,我準備倒下車,開出去,忽然發現車後有人騎輛電瓶車靠住我車,我開始以為是路人,正奇怪呢,二樓怎麽會有電瓶車?也沒多想就準備直接往前開,這時候,匆忙有壹男子推輛電瓶車直接往我車頭前壹停,人就走開了。呵呵,我忽然明白,這或許就是前幾天乘客跟我說的釣魚執法吧。為了防止萬壹有人碰瓷,我直接打110報警了。我心裏明白,壹出好戲開始上演了,劇情大概我也能預料,我走不了。
此時看見後面走過來幾個穿制服的男子,其中壹個人很直接粗魯地來拉我駕駛室車門,我事先已反鎖,他用力拍打。我搖下車窗故意問他,怎麽回事,他說要我開門下車,我還沒來得及問為什麽,警察也趕到了,問誰報警的,我說是我,我的車被兩陌生人前後堵上了,警察沒問這事,對我說他們是執法檢查,要我配合。(也許警察和他們熟悉,所以也沒驗證他們的身份,而只要求我出示證件)。我就說,警察是我報警來的,妳們的身份我有權了解,請他出示執法的證件,他非但不願意出示,還蠻狠地說他的制服就是證件(我有錄音為證),我說妳們執法就是這樣的?我怎麽知道妳們的身份,又怎麽能配合呢?這時候,又上來壹輛執法車,奔過來幾位穿制服的人員,好像現場發生了重大刑事案壹樣,之前的那位說是他們的領導。呵呵,中央領導視察都要求不開道,小小的稽查(估計也就是個隊長什麽的)還前呼後擁幾個人,陣勢不小啊。"隊長“畢竟是隊長,說話還算客氣,對我說有人舉報我開滴滴快車,他們來核實情況,希望我配合。哈哈,還要核實嗎?”舉報“的人已經人影無蹤,也只有他們手上有應該有的”證據“,而且”為了對舉報人保密“,我是沒資格看到所謂的”舉報信息“,呵呵,我已經心裏明白大概的”故事情節“。
1,有人負責上街叫車,目的地就是火車站送客處;(不是釣魚的,客人沒有任何服務問題的前提下,誰會去“舉報”呢)
2,有人負責堵車(目的就是等稽查人員趕到),不堵車,萬壹司機開車走了,取證不是難了嗎?即使司機和堵車人員發生爭執,也不過是普通糾紛,不影響他們執法;
3,有人負責及時趕到,趕到的速度超過了警察出警的速度,真應該嘉獎;
4稽查取證,後續罰款。
我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是釣魚執法,因為他們很清楚,釣魚執法是違法行為,不能知法犯法,所以,只能用客人舉報的形式來規避釣魚執法,達到罰款目的。
作為壹位公民,理應知法收法,滴滴快車存在已經2年多了,北上廣都已經被廣大市民所接納,褒貶不壹,總體還是受歡迎,對傳統的出租業造成了沖擊,部分體制下的利益方受到了傷害,這是肯定的。對滴滴等是否合法也有很多的爭議,如果滴滴真的是非法的,政府也早就把它取締了,不容它存在2年,之所以它不但沒被取締,反而規模越發壯大,毋庸置疑,這是時代的趨勢。我不否認滴滴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但是,消費者心裏很明白,它有存在的必要。
如果,過幾天稽查隊對我做出”依法處罰“,我壹點不會覺得意外,也許法律層面上,我們這樣的司機有”違法“的地方 ,應該受到處罰,我不理解的是,他們執法的”手段“有點老套,和江湖上的故事雷同了,沒新意。更可笑的是,作為執法者,出示執法證件都做不到,如何讓被執法的人尊重呢?在配合他們做筆錄的時候,筆錄人員也說,滴滴確實很好,他自己也經常打滴滴。這不是很搞笑嗎?假如他們真的是為了打擊非法營運,很簡單,把滴滴平臺取締,我們這些司機還能成為炮灰嗎?好比法律是禁止賭博的,有人開了賭場,警察去只抓從賭場出來的賭客,而不是取締賭場,不是很可笑嗎?
這就是今天的故事。我的微信號WWBG3721.歡迎聯系。
( 二)當時的情景不知是否有旅客用手機拍攝了。
我當時處於自我保護,第壹時間用自己的手機拍攝了車頭的電瓶車,拍攝時那位堵車的“路人甲”已經混在圍觀的人群中,車尾堵車的“路人乙”也壹樣“圍觀”了。同時,我打開了手機的錄音,為以後的被“反誣陷誹謗”留下記錄。這時,我開始打110,因為我知道,在環境不明的地區,打110是短時間保護自己最有效的方法。我報警說遇到“碰瓷”的!
這時候,上來了幾位“制服”,其中壹人不由分說,上來就用力拉我駕駛室車門,由於我反鎖著,他沒拉開,後他又用力拉了2下,然會用力敲我車窗,我搖三分之壹,問什麽事?他說讓我開門下車。我又問為什麽?他高聲喊:執法檢查。我又故意問:檢查什麽?請妳出示執法證。他瞪著我說:幹嘛給妳看執法證,我穿著制服,制服就是執法證。哈哈,昆山的路政執法就這素質?笑話,和昆山這個開放的城市也太不匹配了,也暴露出我們這個社會執法和被執法之間典型的壹面。我說妳信不信,我把妳這句話發媒體?他說:怕啥。我說妳們什麽執法,為什麽前後堵我車?他說堵車的人不認識,也不知道誰堵的。他連執法證都不願意出示,我分析有幾種可能:1,我們社會,執法者往往代表著強勢,因為有國家機器在撐,所以導致很多執法犯法,暴力執法等;2.由於體制問題,執法力量跟不上,很多編外人員充當壹線執法人員,那位很可能是“編外人員”,根本沒有執法證,不具備執法權,最多幫助有證的執法;3,平時壹貫對被執法人“狠”慣了,養成了這樣的“執法”習慣;4,(僅僅是個人懷疑)執法者和“舉報者”有某種利益聯系,想快速處理,免得人多事雜(事後,我自我否決這條,我覺得運管沒必要“釣魚執法”)。
眼看我不“配合執法”,也許我剛才堅持讓他出示執法證的話提醒了他,他開始軟了,“制服”就說領導馬上來了,妳跟領導說吧。呵呵,領導,我雖壹介貧民,好歹我的父親也多次被毛主席,周總理接見過的,從小對領導的概念就是既威嚴又親切,也見過國外的使節,但真沒見過蠻狠的“領導”。話音剛落,從下面上來壹輛運管車,標誌很醒目,也有執法的威嚴。領導畢竟是領導,傍邊有“護衛”,我知道,這時候,我的身份是違法“嫌疑人”,領導眼色壹使,旁邊壹位稍微書生氣的執法人員過來,對我說,有人舉報我非法運營,讓我配合執法調查。呵呵,也許我也是讀書人的緣故,對“書生”還是謙讓的,盡管他也沒有出示執法證。我知道,網絡時代網絡媒體的厲害,不想把壹個簡單的執法被炒作成”爆料“,於是,我對他說能否去警局或妳們辦公室去談。他說可以。於是,我同意他上我的車,並開回運管處。
壹路上,我得知他姓”戴“,就稱他"小戴”。(希望我的這貼,不會對他帶來負面的東西,我只說實際情況,沒有惡意對人的意思)壹開始,他還不忘工作,按他們的工作程序詢問,並邊開邊用執法儀對我錄音錄像。眼看我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他要的“預期回答”,他就說算了,到了辦公室再錄吧。呵呵。路上大概十幾分鐘時間,他跟我聊(我的手機壹直處於錄音狀態),他們也沒辦法,被出租司機當槍使,有人“舉報”,他們就必須出動,導致很多人對執法很反感。其實,滴滴確實很好,方便,便宜,平時他們自己也會打滴滴,再說,滴滴公司也對罰款都賠付的。(這句話,也許感動到了我,也算是壹種理解吧,讓我後來願意配合他的工作)。
到了辦公室,他就開始做筆錄,我也如實招供,並配合他錄像取證。簽字畫押後,扣車等候處理。讓我第二天再來談話。
(後續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