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是吃飯的時候我家小夥子提出來的。
在這之前,我們好像從來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所以,都楞住了,覺得有點突然,同時為孩子能問出這個問題感到欣慰,畢竟,雖然壹米八的大個子了,我家小夥子平時表現的,還和小朋友壹樣天真無邪。
為什麽呢?是職業需求嗎?但是不論什麽職業,都是有公司的有單位的有報酬的,和企業有什麽區別?為什麽企業雇傭童工犯法,而娛樂圈卻都打破了腦袋往裏擠,還不觸犯法律?
為了答疑解惑,我特意搜了壹下,大意是:“因為藝術人員需要從小培養,要歷經千辛萬苦才能成才,所以未成年人進娛樂圈不算童工。”
但是,進娛樂圈內的孩子,都真的是為了藝術嗎?
看看圈內,走穴的“童工”真的挺多,除去那些演電視演電影的,很多選秀節目裏的孩子年齡也越來越小,壹旦有點出息,就被家裏人領著各種商演,各種撈金。
曾經有人說過壹個“笑話”,問孩子們妳們長大了做什麽?
“做網紅!”
哈哈壹樂的同時,多麽心痛啊,娛樂至上的今天,我們的孩子們,從小都耳濡目染了些 什麽?
抖音裏死了親人求點贊的孩子,偷拍媽媽洗澡的孩子,為了利益不讀書到處走穴的孩子,什麽時候,我們孩子的三觀是這個樣子了?
好了,好像有點跑題了,打住打住。
既然圈內允許有“童工”,那就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監管,該讀書的還是要讀書,那些幼兒園或者小學裏的孩子,壹旦被挖掘出來,就立刻包裝成了賺錢機器,各種各樣的演出層出不窮,真的是為了孩子好嗎?不能茍同。
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每個孩子都有享受的權利,每個家庭都有遵從的義務,不能因為妳家寶寶有點才藝,就扔下學業以賺錢為主。
轟動壹時的“小馬雲”,給我們敲的警鐘還不夠響嗎?
娛樂至上的年代,還是希望大家能重視孩子的學業,而不是所謂的“藝術”特長和短期利益。
202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