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是壹個人,文中沒有具體的官職,但“為縣”可以理解為他當上了縣令。因為他的名字裏有壹個“鄧”字和“鄧”同音,所以他讓小官寫單子之類的,都要避開他的名字。如果他不小心違反了他的禁忌,他會大發雷霆,他的許多官員會為此受到鞭打。於是,官員們在寫清單時,凡是需要寫“光”的地方,就寫“火”。就這樣,全州人民用標語牌告示把“燈”叫做“火”。
這個故事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俗語的來源。
我不知道提問者在問什麽,就翻譯解釋了壹下。歡迎提問交流。
2.文言文《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原文翻譯田登佐郡,對自己的名字保密,壹碰就會生氣,許多官員和士兵都會受到指責。因此,這種狀態被稱為“火”。到了元朝,人們被允許進入本州觀光。官方隨後公布了全市書單,稱“州府依法放火三日。”
北宋時,有壹個州知府叫天等,暴虐傲慢。因為他的名字裏有壹個“鄧”字,所以州裏的人不準談論任何與“鄧”同音的字。所以只要是與“登”字諧音的,都要用其他字來代替。任何違反他的禁忌的人都將被指控“侮辱地方長官”,從監禁到懲罰不等。許多官員和士兵因為說與“鄧”同音的話而被鞭打。壹年壹度的元宵節就要到了。按照過去的慣例,燃放煙花和燈籠三天,以示慶祝。州政府應該提前貼出通知,讓民眾屆時前來觀燈。但這壹次,張貼通知的官員感到尷尬。怎麽寫?用“輕”字違太守;沒有用“輕”這個詞,意思也不清楚。寫通知的小官想了半天,只能把“光”字改成了“火”。這樣通知就寫成了“國家照常放火燒三天”。通告貼出後,民眾震驚,喧嘩。特別是壹些外地來的客人,還有張耳和尚,真的以為政府會放火燒城三天!每個人都收拾好行李,爭先恐後地離開這個麻煩的地方。當地民眾對天等平時的暴虐蠻橫已經很不滿了。這壹次,看了政府貼的這個通知,他們更加憤怒了。他說:“只有國家官員可以放火,但不允許人民點燈。這是什麽世道!”
比喻允許官員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百姓點燈。比喻反動統治者可以胡作非為,而普通民眾的正當言行卻受到種種限制。
來源宋·陸遊《舊學殿筆記》卷五:“田登為郡,他隱姓埋名,觸之者必怒,其官兵多遭譴責。所以對於國家來說,說燈就是火。上元熄燈,讓人們進入州內觀光,官員們隨後公布了市內書單,說:“本州照常放火燒三天。”"
例子就是妳。如果我們偶爾說壹些幹涉的話,妳說不吉利。曹青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語法:復合句;作為賓語和從句;貶義
3.翻譯陸遊《老安學筆記》《老安學筆記》是壹部非常有價值的筆記,其內容多為個人經歷、親身經歷、親身經歷,或作者從閱讀、調查中得來的經驗,然後以壹個作家的流暢筆調寫成。所以《老學寺筆記》不僅內容豐富,而且趣味性十足,是宋代筆記系列中的佼佼者。
翻譯
合肥人,原是李家的小男孩。李作畫時,經常侍候他。長此以往,他還擅長繪畫,尤其是對馬的描繪,幾乎可以與李的原作相媲美。在建炎時期,趙廣落入了金兵的軍隊手中。金兵聽說他很會畫畫,就讓畫偷了女人。趙廣堅決拒絕了,並拒絕說他不會。金兵拿刀威脅他,見他還是不聽話,就把他右手大拇指砍了,然後放了他。然而,趙廣實際上是用左手畫畫的。當局勢平靜下來,趙廣只畫觀音大士,幾年後,他死了。事實上,今天的文人所藏的李的觀音畫,大部分是所作。
4.田登佐郡筆記陸遊在《老學廟筆記》中提到:“田登佐郡自覺性強,觸之者必怒,官兵多鞭,故稱州為火之光。值得元代點燈,使州內人人管遊,官員於是在城日公布書單:‘州照常放火三日’。”
天等成了州官,把自己的名字變成了禁忌。因其名“鄧”,與“光”諧音。他禁止周圍的人談論任何與“鄧”同音的字。違反他的規則的人會暴跳如雷。大多數官員和等級被鞭打。於是全州人民只好把“光”叫做“火”。在元宵節,人們被允許在國家區域參觀和享受他們自己。於是官方在市中心公布的文件上寫道:“按照慣例,國家放三天火。”
禁忌——禁忌;
用鞭子、棍子或木板打。
因此-因此
5.宋和沈兩位出使朝鮮的大使,都住在燕山的玉鐘寺裏。看到壹個唐碑,字很漂亮,有三千多字。袁用的是明記,就是壹遍壹遍的背。王素聽著走著,如果不經意的話。袁勇回到圖書館,希望能佩服他的能力,拿起筆來追書。不能記者闕,凡闕十四字。王素視之,即取筆補缺,改元用四五謬誤。用其他語言寫作,略無憐惜。袁用過嚇人的衣服。俗話說“不要誇我能打別人,打我們的人更多。”信不信由妳。
翻譯:
到了宋代,和沈壹起北上,投宿在燕山的玉鐘寺。看到壹塊唐代遺留下來的石碑,字很漂亮,三千多字。袁勇平日記憶力很強,就把碑文抄下來,邊走邊背。王素聽著走著,好像不在乎似的。袁勇回到呆過的地方,想誇誇自己的才華。他拿起筆,寫下了這篇文章。如果他想不起來,那就是空的,少了十四個字。蘇王看了,把缺字都用筆填了,在袁那裏改了四五處錯,改完後放下筆,和別人聊起別的事來,沒有壹點傲氣。袁勇既驚訝又佩服。俗話說“不要誇我能超越別人。真正超過我的人還是很多的!”!從這個故事來看,似乎壹點也不假!
6.陸遊舊學寺筆記翻譯田登佐郡,對自己的名字保密,壹碰就會生氣。許多官員和爪牙被名單所譴責。因此,這種狀態被稱為“火”。到了元朝,人們被允許進入州府觀光,官員們在城裏寫了壹個單子,上面寫著:‘州府照常放火燒三天。’“這是南宋陸遊《舊學寺筆記》裏的壹句玩笑話。後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著名的成語流傳至今,諷刺當權者只許自己胡作非為,不給群眾和下屬任何自由。
老學庵在鏡湖之濱,背靠青山,面朝碧水,空氣清新,環境舒適。陸遊非常喜歡他的書房。有壹首關於老學庵的詩是這樣說的,“萬頃青山圍鏡湖,幾椽愛野人。”另壹首詩說:“此生生計越苦,竹筏越少。”。萬卷古今天永遠消失,壹窗隱隱送飛逝年。然而,陸遊並不是關起門來讀書以消滅千古壹日,而是從那小小的讀書中關心起祖國的命運和前途:“邱浩怎敢自欺?“剛開始編的時候,往往默認就知道了,關起門來,老師就多了。大節艱難險阻,真的夢到了。唐瑜不在眼裏,活也不晚。”
“劍炎未央南渡時,雖急,二府仍坐在外,軍民有磚攻黃祥哲。到了臨安,第二屆政府說:‘黨危之時,我將壹切視為貶義。今天,張蓋坐在地板上,但他仍然使用和平的故事。他要討要拯救它的權利,他要壹切照常等待。”也是懲罰培養年輕人的問題。“黃是黃千山。這裏指的是建炎三年揚州的崩潰。當時黃千山和王彥博相持,相爭和平,不做任何軍事準備,連臨時首都未央(揚州)附近都沒有派出斥候。只有當敵人打到城門時,他們才意識到自己倉惶而逃。軍民死傷不算,連文武百官都不能自保。黃千山逃亡時還在裝腔作勢做宰相,因此遭到軍民夾擊。由此可見陸遊對這次南逃的憤慨。
7.文言文《天等作縣誌》來源於壹句俗語:宋朝有壹個國家官員【掌管壹個國家的最大官員】名叫天等。天舟官欺壓百姓,欺軟怕硬,無理取鬧。他還有另壹個問題。他討厭別人直接說他的名字,認為這是“冒犯”,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他的名字叫天等,不僅“等”字不準說,就連那些聽起來像“等”的字,如“等”“光”等,也不準說。如果下屬們不註意,說出了“dēng”的聲音,田登二話不說,馬上叫人把這個拉下來,狠狠揍壹頓。然後,他的手下沒有壹個人敢說“dēng”這個音。這已經成了關的定律!
今年正月十五,天等有壹張布告貼在城裏,上面寫著:“州府依法放火三天。”
為什麽要“放火”三天?本來應該寫成“放燈三日”(“放燈”是指元宵節晚上家家戶戶都點上燈籠,讓大家通宵觀賞玩耍),但這個“燈”不是和“鄧”諧音嗎?想到周天的板子,誰敢寫“把燈打開”?然後,到處的告示上,都寫著“縱火三天”!
百姓見了,又氣又笑。過了元宵節,連“燈”字都不許提了。這是什麽世道?有人借了這個東西,簡單編了壹副對聯:
只有州政府官員才允許放火;
不允許人們點燈!
這兩句後來成為成語的話,流傳至今已經八九百年了。人們經常用這兩句話來形容那些欺軟怕硬、欺軟怕硬的壞官員。
當天等是壹個國家官員時,他制定了壹個規則,即他的名字應該被避免。誰在他的名字上犯了錯誤,誰就會變得憤怒,大多數官員都會因此受到懲罰。所以人們不得不稱“火燈”。正月十五,張燈結彩,讓百姓進城觀看,官員寫下告示,在市場上公布:“按慣例,州府放火三天。”於是他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就是它的來源。
二、原文:宋·《舊學寺筆記》
田登是個縣令,他對自己的名字保密。誰碰了他都會生氣,很多官員和士兵都被名單譴責。所以對於國家來說,說燈就是火。到了元朝,人們被允許進入本州觀光。這位官員隨後透露了市裏的書單,並說:“國家依法放火燒它三天。”所以俗語說:“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笨笨。
擴展數據
首先,故事
北宋時,常州知府名叫田登,專橫跋扈。因為他的名字中有壹個“鄧”字,所以常州人不允許談論任何與“鄧”同音的字。所以只要是與“登”字諧音的,都要用其他字來代替。任何違反他的禁忌的人都將被指控“侮辱地方長官”,從監禁到懲罰不等。許多官員和士兵因為說與“鄧”同音的話而被鞭打。
壹年壹度的元宵節就要到了。按照過去的慣例,燃放煙花和燈籠三天,以示慶祝。州政府應該提前貼出通知,讓民眾屆時前來觀燈。
但這壹次,貼通知的官員進退兩難。怎麽寫?用“輕”字違太守;沒有用“輕”這個詞,意思也不清楚。寫通知的小官想了半天,只能把“光”字改成了“火”。這樣通知就寫成了“國家依法放火三天。”
通告貼出後,民眾震驚,喧嘩。特別是壹些外地來的客人,還有張耳和尚,真的以為政府會放火燒城三天!每個人都收拾好行李,匆忙離開這個麻煩的地方。當地人民對天等的暴虐和蠻橫已經非常不滿。這壹次,看了政府貼的這個通知,他們更加憤怒了。他們憤怒地說:“只有國家官員可以放火,人民不準點燈。這是什麽世道!”
第二,啟蒙
本文通過壹個禁忌故事,嘲諷了踐踏人民權益的當代統治者,將他們的醜惡嘴臉暴露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