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條上赫然寫著"茲派XX同誌於貴銀行處提取人民幣".然後是l後面N多個零元。落款是***C.P中央辦公廳***。
我同學本來想報警,可看該神經病患者女子很認真的樣子,想想還是打發給保安算鳥.(~估計保安也是很閑).
果然,保安對該女子說:"妳這張條子想要提款,必須先到對面派出所,找所長蓋壹個章,他蓋完章,妳再來取錢就沒問題啦。"
該女子想都沒想,直接就向派出所走去了。(這保安還真不壹般,平時有點小看他了).
大概十多分鐘,排隊的顧客慢慢多起來的時候,那個女子興高采烈的回來了,舉著那個條子,說:"人家說啦,辦公程序簡化了,不用所長批條直接就可以取錢啦。"
我這個同學壹聽到這就不住的感嘆:警察隊伍裏真有高人,壹句"高調"就給打發回來了。
我這個同學和保安當時就有點傻了,營業大廳有很多人都在,怕她精神病發作起來影響正常的秩序,只好把值班主管找來了。
主管和女患者在壹邊聊了幾句,問妳取錢做什麽用呀,女患者說:"取錢賣面包,蛋糕,吃的,賣穿的"主管指了指不遠處的地方,該女子就又高高興興地走了。
保安去請教"高招",主管當時是這樣對女患者說的: "我們這裏是建行,只有建房子才能到這裏取錢。妳取錢買吃的,那肯定是糧食了,要去農行,買穿的等東西,取錢要到工商銀行才行!"
我同學打心眼裏佩服呀,到底是當主管的啊!!!!
…………
過了壹會兒,該女士又回來了.而且帶來了工行的回答:"農行的人說了,這裏是農行,只有農民能取錢,我是城市人口,工行的人說了,我們這裏是公行,只能公的來取,母的不行!!!!,說我是賤人,要到賤行取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