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後,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做了筆錄,並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不會有犯罪記錄,但是會有行政處罰記錄。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現在公安機關都是網上辦案。如果遵循正常程序,傳票卡將從互聯網上發出。調查結束後,應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如果他們沒有受到懲罰,那就是違法的。不處罰,不會有犯罪記錄,公安內網也不會有記錄,也不會影響以後登機通關。采集到的個人信息和DNA指紋照片會存儲在公安機關的內網,但這是公安機關為以後破案建立的信息庫,與案件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