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楊小姐,三十歲,上班族。
撞見前任的時候妳是什麽感覺?分手兩年,在機場偶遇前任。當時我看到了他的眼神,他也用同樣的眼神看著我。從那壹刻起,我知道我壹直都學會了放手,但我其實是那麽愛他,他也從來沒有忘記過我。那時候我就覺得,有緣的人,就算分開了,還是會再見面的。
我們倆是兄妹,我比他大三歲。之後留學,大家都成了異國戀。異國戀是壹件很苦的事情,因為看不見摸不著,不斷的爭論,誤解對方,最後分手。當我們再次見面時,他成了我的顧客。事情的經過是,他出差回國和壹家企業簽約,結果是合作企業的廠長。回國那天,到機場接他的是他的老板。那時候我被騙了,大家都裝作不認識。他把我送回酒店餐廳,直到簽合同的前壹天晚上,我才準備提前回來。在酒店餐廳門口,他突然跪了下來,拿出壹枚鉆戒。就是這樣。毫無預兆地,他浪漫地向我求婚。現在他曾經是我的老板。
就當是個小故事吧。我們去見個前男友,領個結婚證。希望最後大家都開心。有緣的人,即使分開了,也能再次相遇,繼續愛情。
李小姐,三十歲,單身母親。
他是我的初戀情人。那個時候,人們不明白什麽是愛情。我壹直覺得那段感情只是青春期的問題。我從來沒有想過我還能再遇到他,而且那時候我是壹個離異兩年的單親媽媽。如果我看到我的前任秀愛恩,我該怎麽辦?碰巧遇見他的那壹天,心裏很復雜。我心想,如果能和他壹起回到過去,從頭開始,該多好。
他是我的中學和老同學。我們戀愛5年了。今年高考那年我們分手了。大家的理由都是不期望學生談戀愛會危害到各自的學業。初中畢業後,大家就再也沒有聯系了。畢業後我也結婚生子了。那年我27歲,剛生完女兒。後來發現老公出軌了。我沒有出聲,但是我堅決和老先生離婚了。三十歲那年,我帶著兩個孩子在鎮上逛街,碰巧在商場遇到了初戀。
在和他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他還沒有女朋友。所以,我也開玩笑說:“還不如妳帶我走。我真的厭倦了壹個人照顧寶寶。”當時他笑了笑沒有說話,只是問我要了聯系電話。幾天後,他發來消息說:“我們結婚吧。這些年我們在壹起過得並不愉快。”
碰巧遇見他的那壹天,心裏很復雜。我心想,如果能和他壹起回到過去,從頭開始,該多好。但這只是我的壹個夢想。我不願意開玩笑。他真的死了。看到他的短信,那壹刻不知所措。也許每個人的緣分都還在,只是因為我們年輕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我想對他說,“謝謝妳不喜歡我,謝謝妳,如果我能再見到妳。”
該不該問男朋友的前任?緣分就是這麽奇怪,兩個相愛的人註定要再次相遇,哪怕是分開。該不該問男朋友的前任?然後我確認了我的眼睛。以前認識妳的人,以前也見過。當我們再次相遇,我們會更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