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不交罰款會怎麽樣。首先,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要繳納的罰金是相關法律規定的。如果不繳納,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甚至拍賣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逾期不繳納,將被列入失信人名單,也就是俗稱的“老賴”。有壹點妳可以放心,妳朋友的兒子應該是成年人了,家屬不用給違法者交罰款。只能執行違法人員自己名下的財產。
下面說說不交罰款產生的壹些問題。被稱為無信仰的人是必然的。服刑期間犯人每次申請減刑假釋都要參考執行財產刑,不交罰金是影響最大的。但如果生活確實困難,可以在村委會、居委會證明,當地派出所可以稍微緩解。服刑期滿出獄時,如果其銀行卡內剩余余額超過限額(5000以上),法院將在探視時上繳國庫。或者被舉報,執行機關會隨時對其名下的財產進行核查,直至支付完畢。
判決書中明確規定,罰款10萬元,壹個月內繳納。通常家屬看到這壹排字,主觀上認為必須在壹個月內支付。客觀上,他們家裏沒錢怎麽辦?他們就算借也借不了壹個月。無非就是執行,會不會重新修改,判更重的刑?
讓我們來看看。13年罰款10萬,絕對不是大家心目中的暴力犯罪,而是侵犯財富或者社會經濟秩序的犯罪。刑法中有規定,罰金可以由家屬代為繳納。也可以說,父母沒有法定義務繳納10萬元罰款。但如果家屬有能力,可以代替演出。因為人在服刑,對金錢沒有控制權。外面的家庭有。壹般來說,罪犯的非法收入或合法收入由家屬保管的,應當由家屬代為支付和履行。
但現實中,有很多房子要麽花了錢,要麽作案後與家人無關。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屬也沒有能力,做什麽。根據家庭實際經濟情況,酌情確定。實現全部、大部分和部分是可以的。慢慢執行,直到完全執行。10萬,13年,每年能完成幾千。家庭成員甚至代表他們執行自願原則。
那妳不執行會怎麽樣,刑期不會增加。但會限制高消費,包括服刑期間在監獄的消費,通常指購買物品和零食,限制在200元以內。當然,能不能執行是另壹回事,除非妳不想減刑。
出獄後罰款還沒履行,限制消費壹直存在,除非選擇性失憶。個人賬戶將受到監控,並可能在資金到位後轉移到國家非稅收賬戶。
最重要的是罰金、退賠、違法所得沒有全部履行,對減刑假釋影響很大。如果沒有完全履行,有可能在十三年內減刑三次。如果兌現,有可能減刑4-5倍甚至假釋。每次減刑的幅度都不壹樣。
所以作為父母,壹定要充分權衡利弊,盡力幫兒子爭取減刑,不過話說回來,“父母愛兒子,總得做點影響深遠的事。”如果家庭破產,是不可能交這個罰款的,說明家庭本身經濟很弱。在這種情況下,兒子還是犯了重罪,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也許經過多年的教育改造,會給他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