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靜說:“我今年29歲。我很想結婚,但是這六八萬彩禮毀了我的壹切。我真的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麽。”
其實於靜是典型的“討好型人格”。對於母親和弟弟,她壹直認為順從和忍耐可以得到贊美和愛,但殊不知,討好的結果並不能得到她想要的壹切。它就像壹張無止境的貪嘴,最終吞噬了玉京的全部。
於靜從小出生在單親家庭。他六歲的弟弟剛出生,父親在壹次事故中去世。與其說他母親和女兒相依為命,不如說他哥哥從此成了他母親的生命。
媽媽所有的微笑都屬於弟弟,媽媽所有的愛都屬於弟弟。於靜學習再好,考試再好,家裏做再多的家務,都比不上弟弟在媽媽心中的地位。
長此以往,於靜心裏有壹種感覺:只要討好弟弟,聽媽媽的話,就能得到媽媽同樣的微笑。
高考那年,於靜雯以文科第壹名的成績,報考了北京的大學,這是每壹個媽媽的榮幸。然而,於靜的媽媽毫不留情地撕掉了申請表,讓於靜重新填壹個誌願。因為弟弟還在上學,她讓於靜留在這個城市,幫他讀書,所以只能報考這個城市的大學。
大學畢業後,於靜依然留在城市工作,月薪1000元,五年。與此同時,她的哥哥大學畢業,正在找工作。她媽媽讓於靜幫她找。於是於靜托了很多關系,在自己的公司給弟弟找了壹份月薪4.5k的工作,對於壹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已經不低了,但是媽媽拒絕了。
媽媽說:“妳月薪壹萬,卻給妳弟弟找了壹份不到五千的工作。妳尷尬嗎?”
於靜尷尬地說:“我剛工作五年,沒那麽多人脈。”最終,母親只給於靜留下了壹個“沒用”的評價,開始給兒子找工作。
於靜有個男朋友,王軍,談了三年。關系很穩定。按照於靜的想法,她不想在30歲之前結婚。希望她的事業更加穩定。
但是,我媽不同意。她問於靜,王軍什麽時候向她求婚的。她不可能和她壹起玩。
於靜聽了媽媽的話也很緊張。第二天,她問王軍有沒有想過結婚。王軍說:“是的,但是現在家裏沒有房子。我本不想這麽早就提結婚的事。”
於靜說:“可是我媽壹直在催我。”王軍很快平復了女友的情緒:“我爸媽給我準備了點錢買首付。”於靜立刻眉開眼笑,要求王軍本周求婚。
到了於靜家裏,王軍只是說了壹些求婚的事情。我媽立馬甩出壹句話:“結婚可以,但是彩禮需要六八萬。”
這句話不僅嚇壞了王軍,也嚇壞了於靜。余靜剛要說話,他媽馬上眨眨眼,讓余靜閉嘴。
王軍說:“阿姨,我的錢都用來買房子了。我真的拿不到這麽花花綠綠的禮物。現在只有8萬左右。”
但是,我媽不容置疑地說:“我不在乎。如果我拿不出六八萬,別以為我同意。”
為了緩和氣氛,王軍只好回家和父母商量後悻悻離開。他壹出門,於靜就急忙問媽媽為什麽這麽花花綠綠的。
媽媽說:“妳哥和女朋友談了好幾年了。如果他沒有錢,他怎麽買房子?我壹個人把妳帶大容易嗎?作為壹個姐姐,妳不應該考慮妳哥哥的未來。妳不能自私。”
於靜說:“他家真的沒那麽多錢怎麽辦?”母親回答:“妳不逼他家,怎麽知道他家出不去?”壹句話堵住了於靜的嘴。
晚上,王軍給於靜打電話,說家裏最多能拿出65438+萬元,希望於靜再和媽媽商量壹下,但於靜想都沒想就回了:“我不管,我媽媽說必須是68萬。如果妳真的愛我,我就拿出來,也不用先買房。”
於靜以為可以先不買房,等結婚了再說。然而,第二天,她非但沒有買房,反而說:“分手吧。”
王軍說:“不全是因為68萬彩禮,而是因為妳對這兩年的感情。妳太聽妳媽媽的話了,卻從來沒有考慮過我和我們的未來。那樣的話,妳應該和妳的母親和兄弟住在壹起。”
其實於靜並不是真的想分手,只是於靜不明白真正的幸福是需要主觀努力和獨立思考的。
於靜的問題是,從小母親就重男輕女,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大多會走向兩個極端。
壹個是獨立,走自己的路,擺脫出身家庭的陰影。這樣的人可能和家人過不去,但生活是自己的。妳沒有理由照顧除了父母以外的兄弟姐妹,即使照顧父母也要講道理,千萬不要愚孝。
另壹種是順其自然,認為父母是對的。只要父母高興,就壹定要做。可惜於靜屬於後者。而這個性格註定了於靜的悲劇人生和不幸愛情。
說到底,我還是贊同王軍的分手決定。於靜的母親重男輕女,但於靜也是壹個“哥哥幫手”,甚至是出身家庭的“牽線木偶”。娶這樣的女人真的很難幸福。
曾經聽過壹句話,讀書不是為了雄辯和反駁,也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
於靜的悲劇看似是壹個母親的重男輕女和道德綁架,其實她還是壹個認知問題。沒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她失去了想要的壹切。
所以作為女人,多思考,明白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才是正道。
做女兒,做姐姐,首先要做好自己。畢竟生命只有壹次。為了贏得別人的微笑,讓自己感到迷茫是大錯特錯。
畢竟,如果妳做不好,做不好壹個大膽的人,那麽任何愛情和婚姻都只會是空談和蒼白無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