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壹個父母壹起長大。他是三個姐妹中最小的。他家重男輕女比較嚴重,嚴重到讓人無語。比如他媳婦第壹胎就生了個女兒。那些年,他媽媽經常和他老婆吵架。可以說她有點欺負人,婆婆很強勢。可是過了幾年,生二胎是個男孩,就“天翻地覆”了。小老婆就不用主動“煞”了。小的時候,她媽立馬放低姿態,對媳婦言聽計從。可見,作為家長,她知道自己錯了。在我印象中,他媽媽壹直是女強人,但是因為重男輕女而丟了面子,可見他家是多麽重男輕女。
關於重男輕女的觀念,在很多農村家長心中,說白了就是壹個“心結”。這與“傳宗接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觀念有關。在這種觀念下,這樣的人覺得沒有兒子,“混人”很無聊,沒有動力。其實人越活越明白,觀念也在悄然改變。“混人”在於自己,孩子孝敬父母就好。幸運的是,幸福在於自己。再者,說“人死如燈滅”真的和後人關系不大。人生有孩子,沒有孩子就不要強求。如果堅持,只會徒增煩惱,破壞家庭關系,影響家庭和睦,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