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軍體制下的勇士們出征了
從花木蘭出家為父的故事背景來看,發生在南北朝時期的北魏。木蘭自費準備武器和軍備,這是隋唐官營軍事制度的典型特征。有人說,木蘭生活的北魏,沒有政府軍制。木蘭為什麽要這麽做?
官兵制度的正式建立,是北魏分裂為東魏和西魏後,執掌西魏大權的大臣宇文泰創立的。但要知道,《木蘭詞》是文學創作,不是史書。它誕生後,經過後世學者的不斷打磨,其中的壹些文字,如“十二變策”、“火伴”等,都能體現出唐朝的痕跡。我們現在看到的版本是人們參照當時的歷史特點加工而成的。
按照朝廷軍制的規定,花木蘭家是秀才或軍戶。壹旦被安置進去,就脫離了文職身份,集中居住,成為軍屬身份,享受軍戶待遇。比如不用交稅,家裏也不用辛苦。收入比壹般農民強多了,家庭經濟也寬裕多了,所以木蘭有錢買設備。
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軍人家庭必須世世代代為朝廷效力,戰時男性必須無條件參加。也就是說,後人除了自己,也要盡同樣的義務。如果他們有女兒,也必須許配給其他軍人家庭的兒子。我戰死沙場,妻子只能選擇改嫁其他軍戶。這種世代傳承保證了人員的持續輸出。木蘭家就是這樣。可汗是個軍人,花名冊上有華父親的名字。華家總得有個人去打仗。華的父親年事已高,弟弟又太年輕。只有木蘭到了合適的年齡,不得不為父親去打仗。
出征時自備物資是官兵制的另壹個特點。除了盔甲和少數需要統壹管理的武器外,政府軍士兵自己準備弓箭、短矛或馬刀等普通武器。即使是旅行而不是步行的馱畜和食物也需要自己付錢。所以木蘭才在buy buy買的。
很久沒有自己出錢打仗了。
其實歷史上很長壹段時間,士兵都是自帶裝備的。比如西周,士兵打仗主要是中國人,奴隸和“野人”根本沒有資格。貴族武裝和宗族武裝是主要組成部分,以車戰為主。四馬壹馬,車上三個兵,下臺階72個兵。貴族要自帶戰車和武器盔甲,跟在後面的要準備壹些皮甲保護自己。如果他們沒有錢,他們應該使用壹個大棍子作為武器,這就是所謂的“杵”。有壹個成語叫“血漂”
戰國時期,秦國也是如此。商鞅變法後,以戰功封爵,平民服役也需要自己準備衣服、錢和食物。在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中,有壹封《戰地家書》,主人公是黑甫和荊兩兄弟。公元前225年,秦國大將王建在淮陽與楚國打仗,黑甫和荊寫信回家要錢和衣服。
當然不是說什麽都要自費,吃的還是要自理。畢竟自己帶幹糧長期作戰是不現實的,但是招到人去集合點還是要自己帶幹糧的。差旅費不報銷,路上所有費用自理。
所以唐朝盛極而衰。
至少在北魏時期,官兵制度已經成型。當時北魏的統治者通過分配固定土地,用壹批職業軍事力量養活自己。這種形式,其實是統治北魏的鮮卑人從草原帶來的部落兵的傳統。這壹傳統後來被宇文泰繼承和完善,並正式形成體系。唐初的軍事實力是以府兵制度為基礎的。
唐代的李是從開始他的職業生涯的。李淵的祖父和李淵的祖父杜,都是西魏被封的柱國八將。以他們為首的關隴集團,是在政府軍制基礎上形成的軍事貴族集團。自西魏以來,冠龍集團先後開創了北周、隋、唐三個朝代。中國被控制了將近200年,但是被控制了差不多500年。
宇文泰將關中地區的士兵重組為六支軍隊,隸屬於軍政府,由六國將軍率領。唐貞觀十年(636年),軍府終名柘沖府。有627個折疊屋,有名字和位置可以考。政府軍士兵平時耕種,間隙訓練,戰時參軍。政府軍士兵需要有足夠的土地和時間來保證戰時支援的產出。如果不能滿足上述條件,那麽官兵制度將面臨破產的風險。
北朝到初唐的戰爭規模比較小,持續時間也不長。政府軍士兵輪流外出,留下時間耕種自己的土地,看管自己的裝備。唐初,府兵的社會地位也很高。立功者受到嘉獎,有更多的晉升機會。死者家屬可以領取養老金,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此外,還有來自戰利品的額外收入來增加家庭財富。如此優厚的待遇,唐初軍隊的戰鬥力是可以保證的。唐太宗和唐高宗的統治在前期得到了有效的實施,但到中唐時期,已經名存實亡,唐玄宗天寶八年被廢除。
第壹,隨著唐朝疆域的不斷擴大,戰場距離越來越遠,政府軍士兵的往返周期拉長,意味著占用的時間大大增加。二是新開發地區缺乏可供分配的農業用地。第三,隨著時間的推移,原本由政府軍士兵分配的土地不斷被兼並,失去了支撐的基礎。
府兵制度的崩潰,大大削弱了唐軍的實力,兵馬衰微。公元755年的安史之亂,撕開了盛唐之下脆弱的面具,唐朝由強轉弱。類似的歷史不止壹次出現過。到了明朝,朱元璋還建立了類似於政府軍制的衛所制度。土木堡變更後,也因為類似的原因逐漸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