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是不正經放蕩的女人。她年紀不小了,大概三四十歲。她有孩子,也有紳士,然後還修修補補壹些不必要的。她壹點名聲都沒有。
我們村有壹個很有名的女人,我曾經聽我媽說過,因為我每次回家,總是看到她穿著花裙子坐在我家門口,我就很納悶,然後就問我媽。
我媽說她老公常年不在家,在外地工作,只有節假日才過來,把她和孩子留在家裏。然後她耐不住寂寞,經常勾搭我們村的壹些光棍,帶到她家。我媽說這裏的人基本都知道她是什麽樣的人,她老公也知道,但她不是為了養家才離婚的。她老公以前也因為這個打過她,但是還是沒辦法改掉這個毛病。我們村的人更討厭這個女人。
第二種是說閑話的嘴,說父母的閑話,說家裏的閑話。這樣的女人能讓妳討厭,因為真的是練多了。明明和她沒關系,還非要到處傳播給妳。她還說了壹些很出格的話,真的很切題。感覺每個村子都應該有這樣的人,特別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