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並不復雜,就像壹個人在河邊玩耍,不小心掉進了河裏。因為他自己不會遊泳,他淹死了。他怎麽能為這樣的事情起訴政府呢?讓政府買單?因為山川肯定是政府管轄的。那他能告政府沒有盡到監督和警示的義務嗎?其實這個道理根本沒必要講!我想只要腦子裏沒進水,誰也不會做這種傻事。
其實我覺得這個問題提出來是很自然很正常的。因為這些年真的發生了很多事情,令人費解,無法理解。比如壹個小偷去別人家偷東西,他從樓下摔下來摔死了,但是他的家人想對被偷的家人進行賠償。這太荒謬了!當然也有壹些,就更直白了。路上看到有車過來,趕緊走,然後倒在車前。妳堅持的是要錢,就是要求對方賠償。這叫什麽?這些東西的出現和存在,只能說明這個社會現在是壹個混亂的社會。
因此...這年頭活著不容易,什麽都得小心翼翼。也許人們坐在家裏,災難從天而降。本來想勸大家去廟裏燒香,祈求菩薩保佑,但是廟門口的和尚也要收錢。看來這個仙界也實行了市場經濟。那麽我們該怎麽辦呢?那妳只能求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