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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可以克隆嗎?拜托,各位,3Q

人可以克隆,但國際上不允許克隆人!不允許的原因如下:異議:1。人類克隆研究的風險目前的動物體細胞克隆技術存在難以預測和消除的技術風險,這成為人們在倫理層面上反對人類克隆的重要科學依據。克隆人會有更多的風險。科學家和普通大眾總是從動物克隆技術的現狀出發,比較人類克隆研究的發展前景,並以此作為進壹步推論的邏輯基礎。也就是說,目前的動物克隆實驗還處於初級階段,克隆技術還很不成熟。克隆人研究中會出現失敗率高、風險大、大量使用重組卵、大量畸形後代、動物克隆實驗中的排斥等問題。僅憑壹個成功的動物克隆案例來判斷克隆技術的普遍可行性是錯誤的,或者至少是不嚴謹的。科學家認為,將從動物(如羊)克隆實驗中獲得的技術經驗應用於人類個體並不容易。當這種不成熟的技術“頑固地”作用於人體時,克隆人的過程就會充滿各種危險。例如,英國胚胎學家威爾莫特認為,有許多理由可以認為,紮沃斯和安蒂諾裏宣布的人類克隆實驗會有同樣高的失敗率,就像試圖克隆動物時壹樣。而且,目前或在可預見的將來,還沒有可行的技術方法來檢查動物胚胎所有基因組的發育狀況。因此,人們無法保證最終植入子宮的胚胎能否正常發育,以免生出畸形兒或嚴重威脅代孕媽媽的安全。此外,在2002年於上海舉行的國際人類基因組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副院長諸宸院士指出,最先站出來反對克隆人的是英國科學家,因為專家們最清楚,目前的技術離克隆人還差得很遠。.....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經歷了277次失敗的克隆羊實驗的波折,畸形人和畸形人層出不窮。如果克隆人類時這壹幕重演,誰來為277條生命的早逝負責?此外,還發現了克隆動物的早衰現象,至今無法解釋。盡管如此,匆忙克隆人類很可能會導致壹個大錯誤。從諸宸院士的言論來看,他也用動物克隆來比喻未來的人類克隆。中外科學家用多利羊的情況反復觀察克隆技術的發展,說明在這個領域還沒有更多的實證來解釋問題的本質和技術風險的大小。2.克隆人違反社會倫理。科學界不可能對克隆人的倫理指責無動於衷。受此影響的科學家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例如,世界醫學協會主席恩裏克·阿科爾西於2001年8月8日發表聲明,指出將克隆技術用於人類“與人類的價值觀、倫理和道德原則背道而馳”。他代表世界醫學會堅決反對克隆人實驗計劃。[5]從另壹個角度來說,威爾莫特對媒體說:“想象壹下,我的妻子和我以及壹個‘我’的復制品住在壹起,這會產生壹種非常不尋常的關系,這種關系會讓我們每個人都非常尷尬,尤其是‘我’的復制品。因此,我們必須堅決反對克隆人。”[6]當然,科學家不是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和法學家。他們不可能從倫理學、社會學和法學的角度對克隆人問題進行系統的、有跡可循的理論分析。但作為現實的社會成員,在“克隆人”的問題上,他們必然與其他社會成員有著相似的情感。這樣看來,科學界從社會倫理角度反對克隆人研究是很正常的。3.克隆人的行為違背了科學倫理(1)。科技工作者的科學倫理和社會責任倫理屬於壹種社會意識,是在壹定社會條件下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和規範的總和。恩格斯曾指出:“每個階段,甚至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道德。”[7]我們知道,古代的“希波克拉底誓約”作為醫療團體的職業誓約,要求從業者盡自己的知識和能力為患者治病,不能有過激的醫療行為,要堅守品格和道德規範。那麽,在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過程中,也要求人們遵守壹定的道德原則。現代科技的社會功能越來越強大,對社會的滲透越來越廣泛,更容易引發更多的社會、倫理和法律問題。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比以往更加突出和重要。“為科學而科學”、“科學不考慮功利或利益”的論調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工作者必須對“應該追求什麽樣的知識”、“所追求的知識應該放在什麽位置上”、“如何應用這些知識”等壹系列問題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斷。這些問題早就引起了科學界的註意。7月1955,15日,包括玻恩、海森堡、居裏夫人在內的52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在《邁納烏宣言》中反思科學技術的社會價值時說:“我們愉快地貢獻壹切,為科學服務。我們相信科學是人類幸福之路。然而,我們驚恐地看到,正是這種科學為人類提供了自殺的手段。”[8]科技工作者有創新的自由和權利。但是,科研的自由從來不意味著為所欲為,科技工作者應該為這種創新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科技工作者不僅要關心自己的研究興趣,還要關心科學技術的社會功能和社會影響。這既是現代社會對科技工作者的強烈需求,也是科技工作者應該肩負的歷史使命。事實上,在1997年多莉出生後,《自然》和《科學》兩大著名學術期刊不僅報道了與克隆技術研究相關的科學論文,還發表了大量科學家的評論,如《克隆:人將是下壹個》、《不要克隆人》、《風險與不確定性》、《關於多莉的考證》和《不是妳所想的》等。這充分表明科學界對克隆技術的發展所帶來的社會風險的關註。今天,關心人類未來的科學家應該關註與克隆有關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確保克隆知識和技術服務於社會,而不是危害人類社會。正如獲得諾貝爾獎的著名分子生物學家沃森(J.D. Watson)所說,“可以預料,許多生物學家,尤其是從事無性生殖研究的生物學家,將會認真考慮它的意義,並展開科學討論,以教育全世界的人們。”[9]在科學界,已經形成了以下規範:當壹項技術在社會上引起爭議時,科技工作者應該把社會利益放在第壹位來評價這項技術。它還要求科技工作者在從事科學研究時,更多地關註所選課題的社會價值,而不是僅僅在某種好奇心或興趣的作用下隨意從事研究,更不能從事以“嘩眾取寵”或“奇詭”為目的的研究目標,如克隆人類使死者“復活”或進行“人-動物細胞融合”。2002年,威爾莫特強調,自從進行動物克隆實驗以來,他從未考慮過進行人類克隆實驗。克隆人實驗不僅會使受試者冒很大的風險,而且實驗結果沒有什麽科學意義,無論從倫理上還是醫學上來說都沒有理由這樣做。【10】(2)盲目進行生物實驗是不負責任的。人們常說的壹個與科技工作者社會責任相關的生物技術研究案例是,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斯坦福大學的伯格教授人工構成了第壹個重組DNA雜交分子。很快,他的科學同事提醒他,重組DNA分子可能致癌,帶有重組分子的細菌繁殖也可能成為傳播人類腫瘤的媒介,在社會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伯格教授接受了同行的建議,停止了自己的基因重組研究。他還在《自然》雜誌上向全世界的科學家呼籲:在重組DNA分子的潛在危害得到明確或找到適當的保護措施之前,應該自動停止可能致癌的基因擴增實驗。這些討論導致美國政府在1976發布了《重組DNA分子研究指南》,對轉基因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進行了嚴格的控制。隨後的科學實踐證明,伯格等人高估了轉基因技術的危險性。只要人們在研究和實驗過程中嚴格控制,妥善管理,認真對待,采取嚴格的預防措施,這些潛在的危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美國政府在1979恢復了基因重組的研究。[11]這場涉及生物技術社會效益和風險的科學爭論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這既是科技工作者社會責任感的自覺體現,也是應對新技術未知風險的合理程序。為了避免新技術可能帶來的危害,應該制定必要的管理計劃和倫理規範,暫時停止那些後果尚未明確的實驗。這種從人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選擇科研課題的思路,不僅是壹種科學選擇,也是壹種道德選擇。很多科學家認為,出於正當目的進行生物實驗沒有錯,但安蒂諾裏等人的克隆人行為是不負責任的。只要體細胞核移植技術的安全性還不確定,只要人們還沒有充分討論與人類克隆有關的道德問題,以及不育夫婦能否找到其他懷孕方法,那麽明知會對當事人造成某種“傷害”和“風險”,卻堅持從事這種技術活動,就是壹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甚至是壹種犯罪行為。(3)人們該如何看待與嚴謹科學精神不符的克隆人研究及相關報道?許多科學家批評說,安蒂諾裏等人的研究不僅忽視了目前動物克隆研究中的各種風險,而且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也沒有說明用什麽具體技術進行科學評估。安蒂諾裏克隆人的言行只是通過大眾媒體公布,這與嚴謹求實的科學精神不符,反而給人“作秀”的感覺。《美國醫學倫理公報》的編輯理查德·尼科爾森(Richard Nicholson)說:“我不認為安蒂諾裏曾經考慮過後代的利益。他的所作所為只是為了贏得個人威望,他為了名聲堅持進行這項極具爭議的實驗。”[12]壹些科學家敦促安蒂諾裏等人澄清相關消息是否屬實。事實上,科學界已經有很多人對克隆人運動提出了嚴肅的質疑。比如,從邏輯上講,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亞瑟·卡普蘭教授說:“那些科學家聲稱有200多對夫婦在排隊,等著被帶到某個偏僻的地方用克隆細胞進行人工受孕,然後他們會照顧每壹個成功的孕婦。這壹切聽起來難以置信。”從技術上來說,紐約壹家醫療中心的生殖內分泌科主任馬克·索爾(Mark Sol)曾說:“很難想象在門診的條件下做這件事除了引起轟動之外還能引起什麽。”[13]對於最近關於克隆人的新聞,作為克隆援助的“首席科學家”,布瓦塞爾沒有醫學和生物學方面的學術背景,也從未發表過任何與克隆技術相關的研究論文。在這種情況下,她應該如何進行克隆人研究?我想問壹下,他們發布的“克隆人”出生消息的可信度在哪裏?[14]在這裏,我們同意中國著名學者周·先生的說法:“我懷疑壹切過於喧鬧的事業和壹切過於炫耀的感情,它們總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亞對生活的諷刺:‘充滿了聲音和狂熱,但卻什麽也沒有’”。【15】科研不僅應該是很熱鬧的職業,還需要孤獨、寂寞、寧靜。(4)反對從克隆人獲利運動的壹個重要動力是壹些人想象的克隆人的商業企圖和潛在的巨大利潤空間。目前不排除從事克隆人實驗的人試圖從中獲利的可能。正如世界醫學協會主席阿科爾西就安蒂諾裏宣布的克隆人計劃指出的那樣,世界上的克隆人計劃涉及許多“經濟利益”。這些計劃試圖把克隆技術變成“大買賣”,通過實驗追求“簡單的商品成就”。因此,我們應該堅決反對將克隆人作為違背科學道德的牟利手段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