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在這段家庭關系中做出了最大的讓步。我曾經單純的以為婆婆覺得我是外人,對我不好。我接受了。畢竟我在她眼裏是個外人。只要她對我的兩個孩子好,我就很滿足了。我的孩子是他們的孫子。
我給公公婆婆買了禮物,然後把孩子交給他們幫我照顧。我去工作了。才過了幾天,婆婆就開始大吵大鬧。
我天天嘮叨我大寶調皮,我小寶兩歲了還尿褲子。然後我家大寶和她壹起得病了,她都不知道。或者生病後家裏有人明明要給我上班打電話讓我帶孩子去看醫生。
再看,她每天都把老公,弟弟,孩子照顧得很好,生病了也總是帶他們去看。不管那個孩子多調皮,多任性,在他們眼裏他都是個好孩子。而且孩子有點難受,他們眼裏都是焦慮。
我突然明白了,婆婆真的是偏心。但是我想的太簡單了,我也不喜歡我。怎樣才能喜歡上自己的孩子?已經偏了。妳對她再好,她也想不出壹點對妳好。所以我心冷,我自己帶孩子,不會對妳那麽好。人心換人心,我的熱情換冷心。以後自然會對妳很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