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那麽父母為妳難過的那個就可以去掉了,妳活得這麽辛苦,父母會後悔的。
如果不是,那就更可以去掉了。比如,我看著女兒和壹個可怕的男人在壹起,我肯定會催促她果斷離開。
目前親戚朋友都知道妳老公那麽壞,只要有點良心就不會對妳另眼相看。
壹個人帶孩子很辛苦,但活下來也不是不可能。我兩歲的時候父母離婚了。當時是2001,價格是現在的壹半。我媽工資壹個月600塊沒贍養,就把我拉扯大了。而且,如果妳的孩子看到妳這麽辛苦的養他,肯定會更聽話,肯定比那些被父母寵到無法無天的熊海子聰明多了。現在我和媽媽壹個月生活費不到1600元。
親愛的,遇到這樣的混蛋壹定要果斷離開,不然妳和妳的孩子會死壹輩子。但是請記住,不要盲目的離開,壹定要做好再次離開的準備,盡可能的省下錢。如果妳有房產,我建議妳壹半後賣掉,然後買個小壹點的房子住,因為妳和前夫住在壹起肯定不會感覺更好。妳最好去打官司,送點東西塞點錢,盡量多要點贍養費。
這只是我個人的建議,請結合以上做出理性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