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的婆婆是壹個心理異常的人。她內心被家庭的不幸扭曲了,對兒子有太多的占有欲。兒子結婚後,她看到兒子和媳婦走得很近,就嫉妒了,想拿回兒子的所有權。為了他的齷齪想法,他居然花了6.5438+萬元雇兇殺人。雖然他沒有直接殺人,但是雇兇殺人也是壹種惡劣的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他和殺人犯壹起被判死刑。
這個婆婆年輕的時候被養母養大,但是老了不想養了,就偷偷給她服毒,導致了她的死亡。這個案子直到她買通了壹個殺人犯之後才被警方發現。從這些犯罪情節和事實可以看出,這個婆婆是有心理問題的。他有壹個幸福的家庭,但她的心理卻因為丈夫的背叛而扭曲。家庭出現第三者後,家庭關系破裂,雙方離婚。他和兒子住在壹起。
自從離婚後,他對兒子傾註了全部的愛。為了讓自己更有安全感,他不僅事事操心,還要求兒子壹直陪著自己睡覺,生怕兒子被別人搶走。但是時間長了,兒子也覺得特別痛苦,覺得見不到人。後來這個婆婆給兒子找了很多相親對象,兒子都不喜歡和自己愛上的女人結婚,這引起婆婆的極度不滿。
媳婦生了孩子後,婆婆又以帶孩子的名義住進了兒子家,和兒子住在壹張床上,把媳婦逼得睡沙發。後來前夫發現自己做錯了,引起了他內心的不滿。於是婆婆有了殺人的想法。他以654.38+萬元的價格雇傭殺手殺害了自己的兒媳婦,但最終,她並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