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永遠是再婚家庭逃避不了的話題。據他說是因為前妻覺得他不掙錢才離婚的,不過他目前經濟狀況還可以。從小學到大學,他和前妻壹直商量著怎麽把孩子帶大,孩子的事情他們兩個處理,沒有征求我的意見。為了孩子,我有時候會覺得不開心,但是這樣的尺度我能理解。
2017矛盾激化,他和前任(包括他父親和妹妹)沒有和我商量就把孩子送到了不同的大學。這個尺度讓我覺得格格不入。我和他談過,希望他考慮到我們的家庭和我的感受。以後除了孩子結婚,其他時間我要註意不要和前任家走的那麽近。如果壹定要在壹起,那就帶我走吧。這次談話讓他極其憤怒。
事後為了以後的和睦,我堅持手寫家庭協議,他堅持不寫。
當他的孩子上大學時,他們建立了壹個家庭團體:他,他的孩子和他的前任。團名:相親相愛的壹家人。我壹直很喜歡這個孩子,但是他從初中開始就住校,也很心疼他媽媽,所以很少和我聯系,壹直和他媽媽住在壹起。以前很少被叫阿姨,現在願意叫阿姨。
我和我的前任有壹個孩子。我不跟前任交往,但是孩子想在哪裏就在哪裏,叫他爸爸。比他家小四歲,我和我現任老公沒有孩子。
但是前天,我從老家回來照顧父親。同事告訴我,他兒子生日那天,他安排他父母和姐姐壹家和前任的父母和姐姐壹家壹起吃飯。我很震驚,因為我問他的時候,他總是說他只和孩子住在壹起。我認為他做得過分了。他覺得只是小孩子的飯。
我說壹起吃飯沒問題,問題是妳不邀請我,甚至不告訴我。他說我上綱上線,心胸狹窄。我真的累了。我該怎麽辦?"
我的建議:這個真麻煩。壹個男人因為厭惡貧窮而離婚,然後發達了還要面對前妻,更別說有沒有感情了。是翻身農奴的成功感,也促使他和前妻家人保持聯系,不然怎麽炫耀?更何況還有孩子,有為了孩子再婚的想法也是事實。妳和他只是半路上的壹對。建議妳未雨綢繆,做好最壞的打算。
我覺得妳結婚太草率了。妳的孩子和前夫,妳老公的孩子和前妻,妳們倆再要個孩子不是很好嗎?這才是壹個家庭幸福的原因。而這難道不應該是婚前考慮和約定的嗎?
妳不要孩子,他在乎自己的孩子,那妳不是免費保姆嗎?很明顯,他可能在經濟上和身體上都依附於前妻。
妳和他好好談談。如果他放不下前妻,妳最好分開。畢竟沒有孩子。如果他能保持距離,遠離前妻甚至除了孩子之外的家人,就能過上好日子。只要他對妳好,身心在妳家,他也可以不要孩子,老年婦女不怎麽樣,主要看他的態度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