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
宋代奈德翁寫《京師紀勝》,在“說話”的小說家中有“講案”的,專門講菊道、社、畸升的故事。顯然是根據江湖俠士的內容改編的,也就是俠義勇武。吳孟良祿把這些公案和傳說稱為“公案傳說”。傳說原本是唐代小說的代名詞,所以公案傳說也指公案小說。
當然,屬於俠義勇者抑驕救亂的小說是公案小說,官司和監獄的平反也是公案小說的主題。宋代現存的公案小說,大多是為罪犯平反牢獄,如崔寧的單錯斬首,壹個和尚的簡單發帖,沈孝觀的七條命的審判。這些小說還保留了“講壹個公案”的形式,即每個故事都有故事、有正文、有結局。元雜劇編有《蝴蝶夢》《後庭花》等劇本,搬上舞臺演唱。明代《龍圖公案》是壹部以元代包公雜劇為題材的短篇小說集。在清代,包因史玉昆的三俠五義而家喻戶曉。除了包公的故事,還有明代海港風的官方公案和新民公案。清代還有陸周案、石公案、龔澎案、公劉案、鞏俐案和愚公案。在眾多的公案小說中,最受歡迎的是經典的清代三俠五義(又稱案和公案),其次是石公案和案。這類故事之所以能在民間廣為流傳,主要是因為書中融合了平反冤獄和俠義、消滅強奸的內容,其中包公安就是這類小說的先驅。《三俠五義》講述了展昭、、丁、丁。被困空島的房鹿、張寒、山鼠許晴、平江、白玉堂,為保護公平與不公平的囚禁情節,“尨彧”與“除藩王”,尤其在小說中詳細增加了包公的身世、開封府三寶(古今壺、陰陽鏡、仙枕)的來歷、三支銅矛。《貍貓換太子》、《東京五鼠鬧》、《破沖天樓》等故事,對中國現代評書、武俠小說乃至文學藝術都有著深遠的影響。“三俠五義”的故事就這樣壹拖再拖,和小五義、小五義壹直延續到十六。石公案以石為主,黃天霸為輔;龔澎案例是以鵬鵬(或彭玉麟)為基礎,輔以黃三泰和歐陽德。這種小說在晚清很流行。也許敘述者的初衷是想用俠客協助大眾,完成他們平反冤獄的壯舉。但故事壹拖再拖,石公案、龔澎案等書多達300到500本。
發展概況
晚清時期,封建社會衰落,統治階級急需懲治人心,鎮壓失序,整肅紀律。因而大力宣揚封建正統,強化文化專制,成為嘉道年間清朝禁書禁小說、戲曲的高潮時期之壹。[1]
另壹方面,城市文化繁榮,評書、彈詞、鼓詞風靡大江南北,地方戲豎立,曲藝、戲劇、小說相互融合,市場流行。這既使小說親民,又發展了偏私的傾向。因此,近代早期小說的發展承受著文化專制政策和商業媚俗傾向的雙重負荷。
俠義小說與公案小說的完美結合在於“三俠五義”,從此指導了這壹時期的小說創作。因為政治腐敗,人們失去了生命。於是,對懲惡保民、主持正義的清官和鏟霸懲惡濟貧的俠客的向往和向往,就成了民眾的壹種重要心態。俠義公案小說把這種心態納入了封建禮教所允許的範圍,俠客由壹個清官指揮,既在壹定程度上滿足了民眾的願望,也滿足了崇尚誠信道德的需要。這類小說雖然繼承了《水滸傳》的英雄精神,但其精神發生了變化,其人文意蘊壹般在於回歸世俗,表現出鮮明的接受封建法權和封建禮教的傾向。主要體現在:壹是從武力破禁轉為皇權。古代“俠義”的特點,韓非曾壹針見血地指出是“動武犯禁”(
我什麽都做錯了
),是在法律之外維護正義,具有挑戰封建法權的性質。《水滸傳》中說“天破梁山泊,地開梁山”(第三十六回);俠義公案小說將俠義與清官融為壹體,納入封建法律權力的運行機制。第二,江湖義氣換成了主愛。在俠義精神中,江湖義氣趨於淡化,如重諾、不顧生死、為朋友兩肋插刀,而士為知己者死的觀念則趨於強化,發展為失去自我的愛情情結。
石公案中的惡虎村黃天霸,殺兄逼嫂救石,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第三,從無情到童心未泯的英雄。古代的俠客大多棄女色,水滸裏的壹等英雄都是“赤條條,無憂無慮”。俠義小說引入了“兒童英雄”模式,
《綠牡丹》描寫了江湖俠女華與關門公子羅鴻勛的癡情,營造了壹種豪邁淒美的氛圍。《兒女英雄傳》為十三個女孩在雍熙壹個和諧的家庭裏找到了安身之處。“英雄本色”和“兒童真情”的結合,打開了武俠和言情小說的氛圍。這壹時期的俠義公案小說中的佼佼者是“三俠五義”。《三俠五義》描繪聲物,保留了宋元以來評書藝術生動、直白、傳神、口語化的特點。它刻畫人物,描寫環境,能與劇情發展緊密結合。尤其是對俠義男女的描寫,各具特色,個性眾多,世俗生活氣息濃郁。魯迅先生說這本書“寫野中豪傑,生機勃勃,偶襯人間,夾雜幽默,每次都使愚人特別出彩”(《中國小說簡史》),成為小說史上俠義小說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