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是組織權威的體現,是“國家的公器”。每個單位都有壹個由許多力量組成的力量體系。每項權力的行使都包括決策、執行和監督。因此,權力的行使要樹立全系統、全過程的觀念,既要加強系統內諸多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又要加強各個權力行使過程的相互聯系和呼應。權力的配置是行使權力的前壹個過程。如果能充分利用權力本身的相互制約,在分配權力時科學分配,就會形成體制內權力之間的相互制衡。如果權力分配科學,為後續監管工作提前設計好切口,就會為後續監管工作創造條件、奠定基礎。壹是規範黨組領導班子的權力。黨組是壹個單位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起領導作用,討論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突出了堅定政治立場、維護政治原則、確保政治方向的職責。監管的前提是規範。規範黨組權力是強化同級紀檢組監督的基礎。根據黨內法規和“三定”方案,明確黨組的職責權限,與行政班子劃清權力關系界限,界定權力邊界,列出詳細的權力清單,明確各項權力的基本內容,確保黨組既發揮統籌領導核心作用,又不包辦壹切、插手具體事務。二是合理分配團隊成員的權力。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壹旦某種權力是絕對的,就有可能被濫用。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實行領導班子合理分工,把領導班子的權力分配給班子成員,使每個班子成員權責相匹配,權力在運行過程中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防止權力沖動和濫用,確保行使職權時權責明確、權責分明。第三是專註。
“壹把手”的權力分配。壹個單位的功率基本是固定的。如果“壹把手”掌握人財物等壹切重要權力,不僅會導致獨斷專行、濫用權力,也不利於紀檢組對權力行使的監督,因為監督“壹把手”比監督副手更難。因此,科學配置權力,應強調壹把手的權力劃分,既要保證壹把手能有效履行帶方向、抓大事、謀大局的重要職責,又要防止壹把手過於集中,切實形成“副職分管、專職監督、紀檢監察”的權力體系。
第二,完善制度,形成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
科學配置權力是基礎,正確行使權力是關鍵。正確行使權力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使權力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運行。鄧小平同誌曾指出:“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無法胡作非為,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可見,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確保權力沿著正確的方向行使,防止權力腐敗的保障。對同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主要是對權力行使的監督。要使監督有效,離不開規範權力行使的法律法規。健全的法律制度不僅使黨組及其成員行使權力有章可循,也為紀檢組的監督提供了依據。壹要完善法律法規。根據部門權力清單,結合單位實際,系統編制制度目錄,從有利於高效工作、防範風險、有效監督等方面行使黨組及其成員的權力,制定可操作、可執行、可監督的法規制度。特別是要突出行業特點,做好人事、財務、資產、工程建設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工作,努力使法律法規系統化、完備化、有針對性。二是優化權力運行流程。科學的權力運行流程有利於權力的順利、高效、安全行使。堅持規範運行、方便監督的原則,進壹步完善決策程序,使權力運行相互制約、可核查、可控,形成流程清晰、運行高效的權力運行程序。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規範領導班子決策程序,完善“三重壹大”等事項集體決策方式,幹部選拔任用等重大事項事先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按照集體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完善班子成員行使權力時的征求意見、請示和報告方式。二是實行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公開透明,有利於權力行使的公正性,有利於紀檢組加強監督。權力越不公開透明,紀檢組越難監督。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以幹部選拔任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和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為重點,完善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制度,創新權力公開方式,積極督促同級黨組及其成員,列出權力公開的內容、範圍和形式, 實行黨務政務公開,確保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更好地履行紀檢組的監督職能。
第三,加強監督檢查,形成權力規範行使的監督機制。
同級黨組及其成員是壹個單位權力的主要擁有者。加強對同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是紀檢組的重要職能。同行監督的本質是權力對權力的制約。隨著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紀檢組的權力資源擴大了,職能進壹步聚焦。與同級黨組及其成員的關系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作為紀檢組,要認真領會中央的要求,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抓住紀檢體制改革的良好機遇,乘勢而上,積極聚焦主業,切實把對本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作為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監督工作取得實效。第壹,紀檢組要學會杠桿。加強對同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本身就是壹項艱巨的任務。作為紀檢組,要學會用自己的力量去迎接困難。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準確把握監管政策法規,借鑒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落實上級有關要求,向上級紀委借力;主動深入基層,了解情況,獲取問題線索,向群眾反映借力情況;拓寬案源線索,認真受理信訪,借條控告,真正做到同級監督有依據、有理由、有證據。第二,上級紀委要及時給力。上級紀委既要實行派駐全覆蓋,也要實行管理全覆蓋。要通過嚴密管理,加強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及時督促紀檢組履行職責。對紀檢組在監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矛盾,要及時給予指導,幫助解決。對於敢於監督,遇到阻力,甚至可能被打擊報復的紀檢組,要及時支持和打氣,幫助解決後顧之憂。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紀檢幹部,個人成長進步也要優先考慮。第三,執紀監督要盡可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目前影響和制約同行監督的主要問題是利益依賴。當責任和利益發生矛盾時,人們傾向於趨利避害,選擇利益,軟化責任,甚至放棄責任。隨著派駐體制機制改革的深入,影響和制約同級監督的問題將逐步得到解決。加強紀檢組對同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紀檢組作為上級紀委的派駐機構,要敢於擔當,認真履職,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小問題抓早抓小,發現問題及時提醒,視問題情節輕重,及時提請組織處理。該查處的及時查處,決不能視而不見,遇到問題繞道走,把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第四,嚴肅問責,形成權力有效監督的問責機制。
動員壹千次,不如問責壹次。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規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要求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目前相關規定缺失或不落實,很多單位幹部被查,既沒有黨組的主體責任,也沒有紀檢組的監督責任。這說明問責說起來容易,落實起來真的不容易。問責是同級監督的難點,也是加強監督的重點。要保證同行監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就要建立和完善問責機制,做到權利與責任相伴,權責統壹。壹要嚴肅追究黨組的主體責任。按照《關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要求,黨組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主體責任,黨組主要負責人負第壹責任人責任,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對本部門包括本班子成員發生的黨風廉政嚴重問題,要依據有關問責規定追究黨組的主體責任,黨組主要領導是第壹責任人。二是嚴肅追究紀檢組的監督責任。紀檢組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構,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責任。要在上級紀委的統壹領導下,認真開展監督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黨組主體和班子成員問責制度,嚴肅追究責任。根據黨組及其成員對涉案線索核實的情況、請示、報告的情況,需要問責的,可以向黨組和上級紀委提出問責建議。紀檢組不履行監督責任的,也要進行責任追究,追究紀檢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三是嚴肅追究班子成員的責任。每個班子成員都有分工,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要強化班子成員的“壹崗雙責”。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職責範圍內工作出現嚴重廉政問題的,要“壹案雙查”,既要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查分管領導的責任,真正把問責之劍高高舉起,讓鐵的紀律發揮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