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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關心的是陳世峰能否逃脫,而妳還在關註劉鑫是否鎖門?

從12,11,江歌案在東京法院開庭審理,朋友圈並沒有停下來篩選案情,但可悲的是,很多文章並沒有客觀、理性、全面地報道案情,而是采取自媒體的斷章取義的方法來吸引眼球:

陳世峰說刀是劉鑫遞的...

劉鑫把門鎖上了...

劉鑫壹直在撒謊...

從第壹天開始,即使只有陳世峰的供詞,幾乎所有的頭條都圍繞著劉鑫,而不是兇手。這個案子是關於陳世峰還是劉鑫的,真的很值得懷疑。即便如此(第壹天,65438+2月,11),陳世峰的辯護律師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即使在那時,陳世峰的供詞與控方的觀點不同,所以他們很自然地接受了壹個狡猾的殺人犯的故事,而不是思考陳世峰為什麽這麽說。

法院正在審判陳世峰。我們在輿論上對劉鑫進行道德評判。

我們來談談謀殺當晚發生了什麽。

(本文對案件的所有描述均來自鳳凰網駐東京首席記者在東京法院旁聽後的報道,拒絕各種網絡淫穢!)

這裏對劉鑫和陳世峰的描述基本相同。

據陳供述,165438+於10月2日晚到達江歌所在公寓樓,隨後潛伏在三樓。江歌和劉鑫回來的時候,他下到二樓。當時劉鑫已經進了公寓,江歌半個進了公寓。然後陳拍了拍江歌,示意他說話。江歌非常驚訝地看著陳世峰!

這就意味著,雖然之前陳壹之被糾纏,但陳此刻出現在江歌的公寓門口,是江歌和劉鑫始料未及的。

據劉鑫說,她當時在洗手間,所以不知道陳來了。

據陳說,劉知道他來了,於是他把的刀交給姜,叫她出去和自己談判。然後他們就說話了,江歌持刀襲擊了陳,然後陳在江歌拿刀自衛的時候刺傷了江歌。

先說刀從何而來:檢方認為刀是帶來的,刀的包裝是在陳就讀的大學研究室找到的。

再說,案發當晚發生了什麽——如果妳認為劉鑫是個騙子,她有撒謊掩蓋自己的動機,那我們就來看看鄰居203(江歌住201)的口供。他們是重要的證人,沒有撒謊的動機。

從203的供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1.江歌被害前和被害期間沒有明顯的爭吵。所謂“被打死之前吵了20分鐘,劉鑫,妳怎麽不知道外面是陳世峰”完全是網友的臆想。

2,江歌有壹聲慘叫,但是鄰居說像貓喵喵叫,至少沒有那麽明顯的呼救,很久沒有網上呼救,才失血過多而死。

3.我註意到鄰居第壹次開門的時候,並沒有發現江歌遇害。根據現在所有的口供,203是當時唯壹目擊兇案的證人。她看了3秒鐘,但即便如此,他們也只是看到了“壹個男人蹲在壹個女人旁邊,用手在她脖子上摸索”,並認為這是“那個女人可能喝醉了,男人在照顧她”,而不是想到了謀殺。請問門後的劉鑫,即使透過貓眼,如何清晰地判斷門後發生了什麽?

4.在第壹天到第二天的庭審中,辯護律師不斷拋出“刀是劉鑫遞的,門是劉鑫鎖的,有沒有質疑過劉鑫”等問題,試圖質疑劉鑫的誠信和人品,以推翻劉鑫的翻供,爭取對陳最有利的結果。

活著的人可以撒謊,但死去的人不能。

1.陳世峰非常殘忍。那“沒有動機”(辯護)呢?刀子架在脖子上,顯然是想殺死受害者。

2.“左頸總動脈”被刺得很深,血流如瀑,幾秒鐘內無法呼吸和呼救,突然失去知覺。不是從廢墟中看不到的問題,而是神仙難救!就算劉鑫瞬間開門也救不了江歌!

而大眾的高潮是劉鑫是否鎖門。現在強有力的證據在於劉鑫的報警錄音:

(對了,錄音顯示劉鑫沒有第壹時間報警的謠言不攻自破。而劉鑫是第壹個報警的,也是先於鄰居報警的。而之前所有對劉鑫的不實攻擊,媒體很少為她澄清,對她的錯誤行為只字不提,對她所說的疑點部分不斷放大。媒體操縱公眾情緒,故意誘導公眾給某人不公正的審判,這還不夠嚇人嗎?)

報警錄音有三個板塊:1)165438+10月3日0: 00,劉鑫報警錄音;2)鄰島10月3日0:00 165438報警記錄;3)165438+10月3日0: 22:劉鑫再次錄音報警。

檢方在現場播放了第壹段報警錄音的前半段(括號內為警察)。

錄音裏有門鈴,大概2-3秒。因為錄音沒有完整播出,所以不清楚門鈴是壹直在響還是只有這壹次在響。

整個過程,劉鑫的聲音非常驚慌,甚至尖叫,連地址都搞錯了。

抓住這壹點,大家說,妳不是說沒鎖門嗎?妳也沒提到按門鈴?

所以,這就自動上升到:“劉鑫說的都是騙人的!”

劉鑫說:我不是故意找茬,但是請註意。門是鎖著的,但他沒說是誰鎖的。

這裏的人可能會罵我。

但回頭看當時情況的視頻,劉鑫說她整個過程都很慌張(報警錄音上斷斷續續報地址可以證明),根本不記得自己有沒有鎖門,但後來警察來了,她也沒有開鎖,所以她覺得自己沒有鎖門。她還說,當時門還沒推開,以為江歌把門鎖上了。

所以錄音不能說明是誰鎖的門,至少暫時沒有證據指向誰。

而且,現在通過審訊,大家終於可以確定江歌公寓的門是向外推的,而不是向內推的。此前日本公寓的門大多是向內推的,所以劉鑫說謊的嫌疑已經被打破。

以下是我的猜測。必須強調的是,沒有證據表明劉心鎖鎖了門。我剛想討論劉鑫為什麽鎖門,後來說沒有。

165438+10月2日下午,陳想在江歌的公寓門口糾纏劉鑫。劉鑫沒有開門,江歌回來把陳趕走了。晚上,她可能只是想重復壹下下午發生的事情,而姜開車把陳帶走了。

沒有預警劉鑫事先知道鎖門會害死江歌,也沒有證據證明鎖門是惡意之舉。

試想壹下,如果妳知道門外發生了很可怕的事情,而門外是壹個女孩和妳的好朋友,妳會開門沖出去救人,還是第壹時間鎖上門報警?

理性的人會選擇後者。除非門外的人是妳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比如父母、配偶、子女。

否則,人是害怕危險的,首先想到的是保護自己。不然鄰居203看到陳走了,江倒在地上失血,他們兩個也沒出去給江哥止血!壹個道理。

妳可以說我冷血,別人為妳而死!問題是沒有證據表明劉在犯罪時知道是殺了那個人。從劉後來舉報的表現來看,她並沒有第壹次指認。壹個決心分手的前男友,如果知道他是兇手,劉鑫為什麽要包庇陳?

至於劉鑫為什麽說沒鎖門,沒聽到門鈴——

從好的方面來說,她是壹個目睹了兇案的人,她所遭受的創傷是大多數人意想不到的。如果妳看過偵探調查檔案,目擊謀殺的證人因為太害怕而有記憶碎片,這不是劉鑫獨有的。

從壞的方面來說,人們總是接受對他們有利的證詞。就像《羅生門》的情節,妳能有勇氣告訴大眾,我鎖門是因為我懦弱、害怕、自私,我沒有出去救我的好朋友嗎?

其實整個案子,是否鎖門真的不是關鍵。

如果不鎖門,江歌能逃過陳世峰的屠刀嗎?恐怕不行。

劉燦辛不鎖門救江歌?江歌的致命傷是左側頸總動脈被刺破,這壹刀下去沒有生還的可能。

如果劉鑫打開了門,這個案子可能會有兩個受害者,而不是壹個。

劉鑫最初被人肉侮辱,是因為網友覺得她在本案過程中有種種不當行為:

將江歌推出家門,不開門,不報警,無視江歌的呼救,逃回國內,不協助警方調查,不出庭作證...

所有這些,除了鎖門,都被推翻了。

也有人說鎖門不是關鍵,關鍵是她事後的表現太讓人失望了。

事後網上流出了大量姜木和劉鑫的微信截圖,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互聯網也分為兩個群體,姜木和劉鑫。

我不想在沒有實質性證據的情況下,甚至沒有上下文和因果的情況下分析這些東西。

我只想說,妳開始殺劉鑫,是針對案件中的疏忽(不開門,不報警,不幫忙等。).現在,當她看似沒有過錯(鎖門不算過錯,就算警察讓她鎖門,她稍微理智壹點就應該鎖門報警),當她被人肉後陷入暴力行為(威脅姜木,躲避姜木,對公眾撒謊),這不是死循環嗎?

現在網上很多人都不忍心看到有人替劉鑫說話。他們說話的時候只是洗地,問劉鑫給了妳多少錢。

壹個連見死者母親都穿紅褲子的人,能有這樣的公關手段和匠心請水軍給她洗地嗎?

如果妳足夠幸運沒有遇到人渣,和男朋友住在壹起,開心的時候拍幾張內衣照...

如果妳能在前男友來纏妳的時候勇敢地報警,而不是放任不管...

如果妳能預料到外面發生了可怕的事情(可能是謀殺),並且妳能勇敢地打開門和歹徒搏鬥...

如果妳能目睹壹場謀殺,即使妳心理受到創傷,妳也記不起片段。妳壹定要頭腦清醒,經得起全民的審視...

如果妳能有智商情商在線的父母,有公關會有危機的父母,有被人肉後能冷靜處理妳家人的父母…

恭喜妳,妳是壹個合格的受害者,壹個完美的受害者,壹個在聚光燈下經得起推敲的受害者。否則,犯了錯,就是人渣,是災難,是騙子,是卑鄙小人...

可以說,誰是劉鑫,誰也會被罵。最起碼,我沒有殺博仁,博仁卻因我而死。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而危機公關之後,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有高超的智商和情商跳過所有的坑。

如果法律判壹個人有罪,他不服可以上訴。

如果法律認定壹個人是無辜的(劉鑫是證人,不是被告),當妳舉起手中的石頭向別人扔去的時候,問問自己,所有的證詞妳都仔細看了嗎?還不是幾個大v的文章!

人生這麽長,怎麽能不遇到幾個人渣呢?比遇到人渣更不幸的是遇到變態。

那年秋天,劉鑫的正常生活因為壹個才交往兩個月的前男友而被徹底撕裂,被卷入壹個巨大的輿論漩渦。更悲慘的是,江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江的母親失去了相依為命的女兒。

我們更應該恨的是陳世峰,他是兇手!

當妳要求劉鑫和他的父母道歉時,妳要求陳世峰和他的父母道歉了嗎?

妳恨劉鑫就像恨陳世峰壹樣嗎?

這件事最大的悲劇就是江歌已經走了。在大家惋惜壹個鮮活的生命壹去不復返的同時,公審的對象其實是江歌生前的朋友。本案的另壹名被害人壹直在叫囂“劉鑫應該和陳世峰壹起死”,而不是關註本案的真兇,擔心自己能否從輕發落。

我關心的是陳世峰能否逃脫,而妳還在關註劉鑫是否鎖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