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個女人進了水泥地,因為她沒有看警示牌。女子之所以要求施工人員擦鞋,是因為她去旅遊景點時沒有看到施工警示牌,而是踩進了正在施工的混凝土裏。她覺得是裝修工的錯,就讓裝修工擦鞋。
如果我是那個工人,我不會給女人擦鞋。新聞事件中,裝修工人在正常工作,也在工地貼了警示牌,但女子本人沒有看到警示牌,踩進了水泥裏。
我認為該事件中女子自身行為有問題,但她沒有看清楚警示牌,與施工人員無關。但因為這件事,女子對施工人員態度不堅決,態度非常惡劣。
我覺得那個女人的行為很可恥,很無恥。如果我是裝修工人,我不會給那個女的擦鞋,因為工人在這件事上沒有錯。相反,我會讓那個女人付出相應的代價。
因為她踩了工地,裝修工人又要處理她踩的地方。所以,我會拒絕女方的無理要求,讓她修理被踩的地方。只有這樣,這種不講理的人才知道什麽是幕後有人,什麽是人外有人。如果她繼續這樣無理取鬧,我就報警解決,讓警察叔叔主持正義。
妳如何評價那個女人的行為?妳會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歡迎在下面留言發表妳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