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臨街店面廣告中存在錯別字,如“新形象”寫成“新形象”,壹見鐘情寫成“壹見鐘情”,伊拉克寫成“拉客”,“三國演義”寫成“服裝秀”,“挑挑”寫成“挑衣服挑裝飾品”,更是屢見不鮮。濫用簡化字的情況經常存在於各種手寫的通知中,有些錯別字不琢磨、不推敲甚至不研究真的很難識別!
調查結果:
現在學生生活中,錯別字、繁體字、簡體字少了,甚至沒有了。我覺得這個調查對我們的生活很有幫助,希望以後多組織這樣的活動。
感覺:
在我看來,這些不規則的字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錯別字,壹類是其他字。有關部門應該調查清楚,店鋪為什麽要用錯別字做廣告招牌。很多小學生總認為廣告招牌上的字都沒問題,所以寫了很多錯別字,影響了用字的規範性和準確性。希望以後看到的字都是正確的,不要有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