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有兩個孩子,必然會出現妳爭我奪的情況。明明前壹秒還有平安,下壹秒臉就紅了。妳更喜歡和以下哪壹個打交道?
A.如果可以的話,再拿壹個類似的東西幫孩子分發,每個人也沒什麽好搶的。要求大的讓步。小的不懂事,大的要懂得退讓。c責怪搶玩具的人(或者沒哭的人),把玩具給被搶的人(或者哭的人)。d .給予警告:“如果妳搶劫或者再吵鬧,就沒收妳所有的東西,不準妳拿任何東西!e .讓孩子自己解決,吵完就沒事了。
妳會發現,不管妳怎麽做,這種討厭的戲碼不分性別的繼續上演,這就是為什麽這樣的問題屢屢被提出。當然,也有很多育兒文章提出解決方法。
其實孩子開始爭東西是壹個好的征兆,也是壹個正常的發展過程。也許妳會質疑:“彌迦先生!搶東西不是好行為,怎麽能放過呢?”沒錯!當然,放任自流是不行的,但作為父母,我們需要學會接受和理解幼兒期的“社會性發展”,才能給孩子正確的引導。過了這個階段,我們的情緒管理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甚至解決問題的能力都會有壹個很大的飛躍。
減少不合理預期,增加適齡引導。
在幼兒期,“自我中心”的特征非常明顯,特別是在3歲之前,兒童往往以自己的想法認識世界和與他人交往,因此他們的行為模式非常直接和有限。“因為我想…,所以我會直接…”所以拿走其他小朋友在玩的東西,不願意分享,先插隊…這些行為在幼兒圈裏相當普遍,大人千萬不要輕易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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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階段的指導要點
3歲以前——物權的概念是模糊的
1.提供更多與同伴相處的機會,教授輪流和分享的概念,鼓勵但不強迫。
“妳的玩具真有趣。如果妳願意把它們借給妳哥哥,他壹定很高興。”,“我壹定很高興能拿到上次孩子們和妳分享的餅幹吧?妳可以和他們壹樣。每個人都想蕩秋千,但是只有兩個秋千。每個人都要依次排隊,只有輪到的人才能玩。搶不僅不禮貌,還可能造成傷害。」
2.教禮貌的句子
“我能借壹下嗎?”、“我們可以輪流玩”、“我們壹起玩好嗎?”、“請、謝謝、對不起”,即使請求被拒絕,也能坦然接受,這對孩子樹立良好的財產權觀念有很大幫助。
3.不斷提前警告提醒,把自己遵守規範或分享事物帶來的美好行為體驗具體化。
“妳今天在公園玩的時候,排隊很好,沒有推。真的很棒!怪不得小孩子那麽喜歡跟妳玩。”,“妳剛才分享的水果很好吃。謝謝妳準備了這麽好的東西。這真是壹個非常體貼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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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發生沖突,勸阻無效時,可以要求孩子先暫停活動(暫時剝奪)
面對不太會表達的孩子,家長可以直接告訴孩子被懲罰的原因,要怎麽做才能繼續活動;對於有口頭表達能力的孩子,家長可以換壹種提問方式,問孩子為什麽被罰,要怎麽做才能繼續活動。最後,還有壹個重要的關鍵,就是壹定要記得用堅定的眼神對孩子說:“妳能行的,對吧?”這句話通常能得到孩子積極的承諾,提高孩子的自律性。
3 ~4歲——物權概念還不穩定~4歲以後,有了明確的物權概念。
1.未能立即幹預和仲裁員不當。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在犯罪現場,有時哭泣的人並不是受害者。我們家最常見的壹幕就是“姐姐不給我演了!”但事實通常是姐姐私自拿走了姐姐的娃娃,姐姐擔心娃娃會損壞,就直接從姐姐手裏拿回了自己的東西。我們隨意判斷對錯,直接懲罰,其實是對孩子的壹種傷害。
2.聽取事件相關方意見,引導其達成* * *諒解。
“剛才發生了什麽事?誰想先說?”然後問另壹方“是這樣嗎?也跟我說說。我們聽的目的不是著眼於判斷對錯,而是通過陳述讓孩子察覺並改變自己的情緒。不管孩子說的是不是自己的話,說的是不是壹致的,都要拉回現在的狀況。”我們現在應該做什麽?妳想繼續玩嗎?”“有辦法解決嗎?」
3.提供建議
雖然物權的概念從3歲就有了,但是由於經驗不足,解決的辦法大概就是若無其事的繼續玩下去,但是很快又會陷入戰鬥。這個時期的孩子有時候會依賴大人的建議來積累智慧,所以我們要花壹些時間耐心的把壹切都給對方!
以下是我對孩子最常見的建議。
1.猜拳,勝者可以先…
2.扔骰子,數數多的人也可以……(正好我們家有骰子,也可以順便讓孩子練習數數能力。)
3.預約,壹個人可以玩…分鐘。
我會借給妳...首先,但妳必須...也是,好嗎?
有年幼孩子的父母,下次發現孩子為了某件事與同齡人或兄弟姐妹發生矛盾時,妳不必焦慮、質疑或生氣,因為這是壹個機會。通過學習這些引導技巧,妳將能夠在反復的體驗中提升孩子的情緒管理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絕對是壹筆寶貴的時間投入。
作者\米家老師(黃明熙,兒童功能治療師)?經歷:亞東醫院兒童發展中心功能治療師歐米茄兒童學習中心康復醫院技術總監兒童功能治療師師資培訓認證臨床導師鑒定培訓兒童情緒問題與幹預培訓托育協會、幼兒園、親子圖書館、企業特邀講師。
米家老師育兒實驗教育授權轉載原文來源“再搶壹次,根本不玩!面對孩子搶東西的行為,正確的引導方式會增強這三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