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二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的,受其監管。
但如果業主只有開發商的動遷協議,沒有房產證,在做二手房交易時,是不能在房產交易中心過戶、更名的。
此時的交易,購房協議還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屬於私下交易,是違法的。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壹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