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將、校官、下級軍官、文職幹部、學生兵
海軍上將、校官、下級軍官、文職幹部、學生兵
空軍軍銜-將軍、校官、初級軍官、文職幹部、學生兵
中央軍委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委副主席,上將軍銜。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軍銜是上將。
上將:中央軍委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鄭達軍區的主要軍銜;副軍事指揮職務的輔助軍銜
上尉將軍:副軍區主軍銜;鄭達軍區和正規部隊的輔助軍銜
少將:正職和副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級職務和正師級職務的輔助軍銜。
大校:正規教師的主要軍銜;副軍級職務和副師級職務的輔助軍銜
上校:副師長和團長的主要軍銜。
上尉上校:副團主軍銜;團級和營級職務的輔助軍銜。
少校:營主軍銜;副團級和營級指揮官的輔助軍銜。
上尉:副營長、連長的主軍銜;副連長輔助軍銜
上尉:副連長軍銜;正規連隊和排的輔助軍銜
上尉:排長軍銜。
根據兵役的性質,現行的士兵軍銜分為:
1,誌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壹級士官;
2、義務兵役制士兵:壹等兵、列兵。
士兵的軍銜分為:
1,高級士官:六級士官、五級士官;
2.中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
3.初級士官:二級士官、壹級士官;
4,士兵:上等兵,列兵。
海軍、空軍士兵前面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字樣。
士兵:服現役滿壹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滿第二年的列兵,晉升上等兵軍銜;
初級士官:義務兵服完現役,被批準為壹級士官的,授予壹級士官軍銜;第壹期服現役期滿後,經批準進入第二期服現役的壹級士官,晉升二級士官軍銜;
中級士官:第二階段服現役期滿,經批準進入第三階段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三級士官軍銜;第三期服現役期滿,批準進入第四期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升四級士官軍銜;
高級士官:四級現役期滿後批準進入五級現役的四級士官,晉升五級士官軍銜;五級士官在第五期現役期滿後,經批準進入第六期現役的,晉升六級士官軍銜。
根據軍官的軍種和技術特點,海軍航空兵和專業技術軍官軍銜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