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單前期開發維護都是我們自己的,但是最後的合同不是我們自己的。導致這個結果的因素有兩個:1。公司的方針是,誰管理客戶,誰就是客戶,不管有多少波折;2.領導知道這個客戶是她發展的,只是她沒有及時辦理備案的流程,同事在沒有告訴她的情況下用另壹個主體跟蹤這個客戶,但是領導還是把客戶分配給了同事。
建議:第壹,妳沒有按照公司的流程歸檔,最後給別人做了婚紗。妳首先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以後要杜絕這種事情,按規矩辦事,按程序辦事,讓別人占便宜。第二,這件事雖然妳有過錯,但不代表妳不向領導投訴。同事紮針的行為,不應該助長他們的風氣,長此以往,會嚴重影響團隊的創造力。壹般來說,領導和同事都知道妳在跟蹤壹個客戶。如果妳忘記備案,同事和領導會善意提醒妳,直到妳完成“法律”程序。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看,妳的同事不應該偷偷使用另壹個公司實體再次聯系該客戶。第三,客戶願意和妳的同事聯系簽約,說明妳的客戶關系還不夠牢固。我帶的銷售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公司的制度也差不多,但是這個銷售可以讓客戶發郵件給公司證明自己是第壹個接觸客戶的,客戶只願意和這個銷售簽訂合作合同,不包括其他的。4.如果妳真的爭取到了這個客戶,主管由於疏忽分配給了其他同事,而妳向他申訴,只願意維持現狀,我建議妳去找老板申訴。妳是最暢銷的。只要妳的問題合理,老板壹定會給妳壹個滿意的答案。如果妳覺得自己有理,事實有理,但是老板也拒絕妳,妳也不服氣,那妳就拍桌子走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