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警察不能穿警服送朋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安幹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著裝:不適合執行專項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是為了公事;女警察懷孕後體型有明顯變化;其他不適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在公安局工作後穿警服是不合適的。著裝時,警察要端莊、文明、精神飽滿、姿態端正。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第四條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著裝: (壹)不宜著裝從事專項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秘密工作的;(二)工作時間不出差;(3)女警察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四)其他不適宜或者需要著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