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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煙戒酒不棄色(雜談)

我很少抽煙。嚴格地說,我根本不抽煙。我會在極度抑郁的時候抽幾根煙,這是壹種銷售煩惱的方式,但是效果壹點都不明顯。有時候,我會覺得特別激動,那時候的氣氛真好。旁邊有幾個人抵擋不住別人遞過來的香煙的誘惑。接了就抽,當然最多抽壹兩支。我下次抽煙,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毫不誇張地說,吸煙是壹種習慣。我小時候沒學會抽煙,現在抽那麽多煙也沒有煙癮了。關鍵是不要在吸煙方面大器晚成。這是主要的。

很多小男生剛開始抽煙的時候,怎麽會有抽煙的概念?喝壹口在嘴裏過濾,或者在肺裏過濾下來再吐出來。看著壹個又壹個的煙圈緩緩升起,我覺得好像找到了壹種莫大的鼓勵。我能做到。我可以抽煙。吸煙開始了。

說妳煙癮。其實有,但是不是很大。和其他材料相比,煙癮很小。但是戒煙並不容易。有些人戒了壹輩子煙,卻沒有戒掉。相反,下壹次妳開始吸煙時,妳的行為會更暴力,甚至更糟糕。最好不要退出。

男人喜歡抽煙,其實是喜歡抽煙的感覺。吸壹口,進去,再吐出來,煙就變成自己的了。那種感覺本身就很美好。抽煙到壹定程度,可以算是半個神仙,可以對付雲煙。抽煙看似是壹種形式,但也是證明自己存在的壹種方式。吸煙具有公開性和私密性的雙重性質。對外,是壹種溝通方式。壹會兒見面打招呼,免不了要抽壹支。對內,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的時候,可以打發時間,聊聊休閑。這和喝酒沒太大區別。

我喜歡喝酒是事實。我不喜歡為了味道而喝酒。啤酒嘗起來像馬尿。誰會喜歡?白酒如果不是品牌,太傷身體了。我喜歡喝酒的氛圍,只要氛圍在,哪怕喝多了最後壹次吐,我也願意。最好的情況是身邊有幾個很久沒見的朋友。讓我們坐下來,聊聊天,喝壹杯。聊天喝酒的場景讓我心裏暖暖的。那種感覺,特別溫暖,特別溫暖。

醉酒的狀態其實就是壹種陶醉的狀態。我曾經用二十個字描述過那種醉酒的狀態:肚子在打滾,眼神迷離,腳步淩亂,心情五光十色。當然,要喝的話,還得適當的喝。喝醉了就起不來,更別說喝醉了。

說實話,人只要喝醉了,膽子就會變大。壹般害羞的同學都會胡說八道。喝酒壯膽就是這麽回事。這也是酒的妙處。但是,酒不會讓人醉。我不相信酒後吐真言。妳醉到什麽程度,哪些話是真的,哪些話是假的,聽者很難把握。沒喝醉的人不會知道為什麽。

其實只要有毅力,咬著牙,是可以戒煙戒酒的。壹般戒不掉,壹旦身體出了問題,為了健康,戒壹段時間就合適了。我這輩子見過很多這樣的人。

但是,顏色不壹樣。本質上,煙酒越來越成為壹種社會產品。從另壹個角度來說,人類的誕生不是伴隨著香煙和酒的。既然是後期制作的東西,那麽退出的可能性很大。色,卻是與生俱來的。換句話說,可能理解為性。性這個東西在骨子裏是人類自己的,根深蒂固。要想除掉,其實只有兩個辦法:壹個是東方不敗的間接手段,這是因為我們的東方不敗後來有了楊蓮亭(當然東方不敗也不是為了戒色才那麽做的);另壹個簡單直接,奪走他的生命。但是人連自己的生命都沒有,我們就談不上存在了。人之所以為人,離不開這個顏色或者性別。

所以,我討厭和尚,欣賞和尚。和尚應該介於以上兩種人之間。我不欣賞太監,但我同情他們。閹人被除去後,變態也隨之而來。和尚不壹樣。和尚戒自心,壹點壹點。敲木魚,念佛語。但是和尚真的可以放棄顏色嗎?我相當懷疑。六祖慧能說得真好。本來就什麽都沒有,哪裏來的灰塵?為什麽妳堅持認為有些東西是不存在的?那麽,顏色這個東西已經存在了。為什麽非要用壹個“戒”字把它化為烏有?“戒”這個詞太絕對,太徹底,太徹底,應該用壹個含蓄,溫柔,適中的詞來形容。

想象和尚在那裏敲木魚,對準顏色,念,色空,空即是色。空間是壹種沒有的“物”,“色”已經存在。我壹直在想,心裏已經留下了暗示,沫沫,別想了。妳知道,當妳以否定的形式否定“禁欲”的流行時,妳實際上壹直在思考它。潛意識裏我承認這種事情。我心裏留了壹個念頭很久了,天天嘮叨,老是想起這件事,還談什麽戒?

但是,我對和尚非常敬佩。青燈古佛,說白了也是壹種境界。有生之年,我達不到那種修行水平,只有佩服。

其實不管是膚色還是性別,都是最正常的。

人來自動物。先說動物。公狗看到母狗(或者母狗看到公狗)就放屁,對別人嗤之以鼻。異性的氣味刺激公狗的性別。公狗有狂想,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表現異常。這很正常。但是,妳能說這只公狗“性感”嗎?當然,如果妳壹定要這麽說,我也沒辦法。人類蠻荒的時候,不懂禮儀,連衣服都沒有。剛認識的時候,和今天的公狗母狗沒多大區別。

我家母狗壹在街外溜達,總會遇到幾只流氓公狗。調情,在愛情場景中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是我不認為那些公狗是“性感”的,這是壹種自然狀態。當然,我的婊子很樂意和那些流氓打架。這觸及到壹個更本質的問題。

還是說說我們自己吧。壹個男人走在路上,看到壹個漂亮的女人。如果妳是壹個漂亮的女人,妳壹定有吸引人的地方。這個人可能發現了其中壹個吸引人的地方,感覺到了。我多看了美女幾眼,脖子隨著別人腳步的節奏轉了個彎。壹開始沒什麽,但是我們說這個男人“性感”。仔細比較壹下,這個人的行為並不像上面說的公狗那樣曖昧猥瑣,只是堅持要掛個“色”。這的確是人之常情,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女有美女愛打扮的愛美之心,男人有男人愛欣賞的愛美之心。所以應該是人性的顏色,而不是被貶損了無數次的顏色。在此基礎上,也許有人會在“色”字上加壹個“好”字,即“好色”。「色」和「欲」有什麽區別?誰也說不準。

壹個女人在街上看到壹個帥哥,僅供參考。

以後妳走在街上遇到美女,別看。雖然妳看壹眼,但妳無法確定自己在別人的理解中有多少“色”或者“好色”的成分。這個世界太瘋狂了,美女都是精心打扮“不能容忍”別人看到的。乍壹看,如果不是“色”,就會升級為“好色”。正常的事情怎麽會這麽扭曲?

“文化”這個詞比較寬泛,也很好客,喜歡海納百川。有東西碰到它,它就有了另壹種味道。比如我們的煙草文化,酒文化,性文化。

說到這裏,題目可能需要改成“戒煙、戒酒、不棄色”。不是“難”,而是不可能。雖然“戒煙戒酒不放棄性”被裹上了壹點主觀堅決的媚俗和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