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壹個國家擁有的獨立處理內外事務的最高權力。憑借這壹權力,國家可以以最高權威和獨立性處理其所有內部事務和外部事務,不受任何其他國家或實體的幹涉和影響。主權具有內外屬性。主權的最高內在屬性,本質上是指國家的政治統治權力,通過立法、行政、司法、軍事、經濟、文化等手段來實現,體現為頒布法律、廢除法律、確定國家組織原則、確定政治組織原則、確定經濟制度、指揮軍隊等權力。主權的外部獨立性來源於主權的最高屬性。主要是指壹個國家有權自主決定外交政策,處理國際事務,享有國際權利和義務,不允許其他國家或其他實體幹涉壹個主權國家在這些領域的獨立活動。
國家權力
(1)政治統治權力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二)指政權機關,又稱“國家政權”。通常指國家權力。有時也指行使階級統治權力和各種政治機關的總稱。它具有壓抑和保護的功能,具有階級屬性。
管理權力
指主權,即政府執行政務的權力,包括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審批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