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既然生下來就要負責任,為什麽生下來就要交給別人?其他不可避免的困難都忘了,人家因為是女生就送人了。太多了,妳為什麽要到26歲才發現?要找的話,早就該找了,現在這個年紀可能已經成家了。妳現在在做什麽,添亂?我不考慮養育家庭的父母。這樣的人太自私了。如果我是妳,我不想見他們,我肯定會跟他們說別管他們,因為妳有養育妳的父母。生育當然重要,但是26年的育兒之道,無以言表。妳可以問他們到底想要什麽。如果他們想要親情,那就請他們照顧妳的感受,盡量不要影響妳現在的家庭。如果是其他原因(我可能覺得太市儈了),那就請走遠點。因為,如果說當時的拋棄是不可原諒的,那麽現在還抱有那種想法就更不可原諒了。我覺得妳不要太受他們的影響。好好過日子,也要孝順養育妳的父母。
可能我個人想法太偏激,不太陽光。但是我真的不能原諒父母拋棄孩子的原因。對不起,我可能讓妳難過了,但我祝妳壹切順利。在未來的歲月裏。開心每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