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需要帶上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遺失的,需提供掛失或遺失聲明,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
2.申請表。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申請表,填寫時註意完整、準確、清晰,且必須本人簽名;
3.照片。需要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鑒定材料。需要提供有效的戶口簿、居住證、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證明本人身份信息和居住地址。
換領過期身份證的程序壹般如下: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到期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完整的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申請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證明材料等。
2.去公安機關。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屬地派出所、社區警務室等相關部門辦理換證手續。公安機關將審核申請人材料,核實身份信息和居住地址;
3.現場攝影和指紋采集。在公安機關辦案窗口現場拍照,采集指紋等信息;
4.等待生產。公安機關將審核通過的申請材料上報,並制作新的身份證;
5.辦壹張新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身份證。采集的時候需要核對身份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有問題要提出來,及時處理。
綜上所述,以上程序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建議您在換領身份證前,向當地公安機關咨詢或查詢相關規定和要求,以便順利完成身份證換領工作。同時,申請補領身份證時,應遵守相關規定和要求,按程序和要求操作,以免耽誤時間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壹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壹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屆滿、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毀無法辨認的,公民應當申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有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卡;當妳得到壹張新卡時,妳必須歸還原來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