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示例。引用實際的例子來說明事情,讓要說明的事情具體,讓讀者看得懂。這種解釋方法稱為舉例法。
通過舉例來說明事物或事物,要註意舉例的代表性和舉例的恰當性。
(2)引用信息。為了使講解的內容更加充實具體,可以引用資料進行講解。引用的材料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言、公式法則、典故、諺語等。
(3)做壹個比較。說明壹些抽象的或不熟悉的事物可以與具體的或熟悉的事物進行比較,讓讀者通過比較獲得具體生動的印象。事物的特性往往出現在比較中。
做比較的時候,可以把同壹類別的東西進行比較,也可以把不同類別的東西進行比較,可以對事物進行“橫向比較”,也可以進行“縱向比較”。
(4)列數據。為了使要說明的東西具體化,還可以用列數據的方法讓讀者理解。需要註意的是,引用的數字必須準確,絕對不能使用不準確的數字。即使是估算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依據,力求近似。
(5)分類。按照壹定的標準,把被解釋的對象分成不同的類別,逐壹進行解釋。這種解釋方法叫做分類。
分類是把復雜的東西搞清楚的重要方法。
(6)比如。利用兩個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性進行比較,突出事物的特點,增強解釋的生動性和形象性,稱為類比。
解釋性文本中隱喻的解釋方法與修辭學中的隱喻是壹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中有明喻、暗喻、暗喻,而明喻、暗喻多用於描寫,暗喻則不合適。
(7)模仿。為了使被解釋的對象更加生動具體,我們可以模仿外觀,這就是所謂的模仿。
(8)定義。用簡潔的語言定義壹個概念的本質特征,叫做定義。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論述中常用的方法。
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描述的目的,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強調特征,比如“人”的定義;有的強調功能,比如“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解釋特點又解釋作用,比如“總體規劃方法”和“應用科學”的定義。
(9)解讀。從壹個側面,說明事物的壹些特征。這種方法被稱為詮釋學。
定義和解釋往往采用“某某是什麽”的語言形式。形式壹樣,怎麽區分?壹般來說,“是”字兩邊的字可以互換,這就是定義;如果不能互換,那就是詮釋。
比如“人是能制造工具並利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級動物”這句話改成“能制造工具並利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級動物是人”,意思不變。“雪是雲中形成的固體降水”這句話不能改成“雲中形成的固體降水是雪”。由此可見,前壹句是定義,後壹句是解釋。
(10)畫壹個圖表。為了把復雜的東西解釋清楚,還可以用圖表的方法來彌補單純用文字的不足,把壹些東西解釋得更加直接具體。
壹篇說明文中很少使用壹種解釋方法,往往綜合使用多種解釋方法。采用什麽解釋方式,壹方面服從內容的需要,另壹方面作者有選擇的自由。是采用壹種解釋方法還是多種解釋方法,壹種解釋方法還是另壹種解釋方法,可以是靈活的,不是壹成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