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的態度是美感的首要條件。
因為每個人的出發點不壹樣,觀察事物的立場也不壹樣,同樣的事情在不同心態的人的心理或視野中也會有其獨特的反應。而那種實用的態度是我們對物欲本能的反映,所以是高度功利的;
但對於美或美感來說,是有意義的、精神的、功利的物質之外的活動,正如文中所說,“在審美態度上,我們的註意力集中在事物本身的形象上,心理活動趨於直觀,活動空間更為廣闊。”
美來自我們的態度,所以美代表壹種精神;作為精神和心靈的主體,我們會從藝術作品中獲得自己心靈的滿足,也會欣賞到實用和科學中不存在的自然。這時,我們會獲得美感。
因為審美態度是審美和美的意義,藝術作品才能不朽,才能對人才更親切。
2.距離是美感的另壹個因素。
作者引用“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個典故來說明,我們在審美過程中不能采取就事論事的態度,因為美的差異就是藝術與現實生活的距離,不能太遠也不能太短,只有“平衡”和“恰當”才能引起美感。
3.移情是美感的另壹個條件。
在第三章中,作者說“推己及物”或“移情”會使我們對自己以外的客觀事物產生壹種審美情感,移情與審美體驗密切相關。
但移情不壹定是審美經驗的產生,但審美經驗往往包含移情。經過壹系列的“推己及物”和“取物及我”,就是移情的審美體驗——在事物和我的興趣之間來來回回之後,心中有了美好的意象,美好的情感就是美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