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跟隨音樂節奏的部分,我們不能忽視音樂聽覺,所有的教學環節都要為音樂“服務”。設計節奏環節的初衷是將枯燥的音樂知識,以學生更願意接受的形式,讓他們在中學和學校都能玩到。但是過程中只有歡樂熱鬧的場面,卻忽略了學生的音樂聽覺和節奏感的娛樂,所以音樂課誰都會教。
2.音樂課堂沒有對錯之分。每壹個答案都是孩子思考的結果,是動態生成的,無法預設。壹遇到這種意想不到的錯誤,就糾結於自己預設的“正確答案”,很無奈。為什麽不鼓勵和尊重學生的思維成果,把“錯”變成“寶”,“錯”變成教學資源呢?比如孩子看壹部動畫,我說,請妳看完之後描述壹下視頻裏表達的是什麽樣的故事。結果有小朋友起來說木偶沒有腿,有個影子在幫老鼠等等。雖然這幾個孩子沒有把故事講完整,但也說明他們都認真看了。所以妳不能否定別人的答案。而是應該表揚他們的細心觀察,然後正確引導,這樣會有更好的效果。
3.“孩子自己練習和創作音樂是最重要的”(奧爾夫)。在導入的整個聽力部分,讓學生聽著音樂進入夢境,說說自己的感受,引導學生表達自己的快樂感受。在這壹部分,我“放手”讓學生自由思考,發揮他們的創造力。那麽,在樂器伴奏中,是不是也應該給學生樂器和動作的編舞,大膽地讓學生自己去練習和體驗,從中獲得自己的理解,然後按照要求有針對性地引導學生去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