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先問:妳和她現在領結婚證了嗎?如果沒拿到,可以自己去;如果妳得到了,妳有兩個選擇:以她在妳婚後1年內脅迫妳為由,向法院起訴撤銷妳的婚姻,或者同意她離婚,或者提起離婚訴訟。
3.不管妳有沒有結婚證,不管妳想以哪種方式結束婚姻,妳都要先拿到證據,證明妳只借給她654.38+0.5萬,給了她壹張20萬的借條,她還差點拿這筆錢威脅妳結婚。自己想辦法:妳可以說妳又要走了,讓她給妳寫個保證書,保證我現在跟她領結婚證她就不告我了,跟她住就不用還錢了,或者妳可以找個證人在她說的時候作證,或者偷偷錄下來。
4.其實如果她真的去刑警隊告妳詐騙:她是不可能撤訴的,是公訴案件,她也不想追究公安局和檢察院。她嚇到妳了。
5.“如果我跟她離婚,她肯定不同意,告我詐騙。現在只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算不算詐騙。”:妳只是借了錢,她主動借給妳的。妳沒有故意非法占有她的錢(妳借給她壹張借條為證)。怎麽可能是詐騙?就算她告妳詐騙,公安局找不到妳詐騙的證據也不能給妳定罪。放心!
6.建議:
(1)想辦法拿到證據,證明妳只是借了她的錢,給她寫了欠條,她威脅了妳。
(2)有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或者離婚訴訟。當然:如果沒有結婚證,就不用麻煩了。妳自己去吧,讓她告妳。沒什麽大不了的:最多法院判妳還她,妳沒錢或者分期還她。
補充:
1,朋友,不要嚇唬人好嗎?為這麽點小事寫遺書?不是真的,是嗎?做點什麽吧,人生還很長,不要失去父母。
2.先告訴我妳有沒有結婚證。
3.先把她說的“承認我只欠她1.5萬”的話錄下來,或者讓她寫下來,然後試著讓她寫下“妳不娶我就告妳詐騙”之類的話,或者妳可以在她承認的時候偷偷錄下來:我相信妳壹定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