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壹個朋友是這樣的。他的妻子是個懶惰的人。結婚不到三年,女兒不到三歲他就離婚了,因為他工資太低,供不起她吃喝。當然,我朋友的媽媽也有不對的地方,就是如果她兒子工資低,不要處處護著他。這無異於給他們的婚姻火上澆油。於是女方感同身受的放棄了女兒的撫養權。再加上婆婆的阻攔,她看了好幾遍,再也沒有她的消息。但是前段時間聽說我來看她女兒,她女兒不肯見我。
所以女人可以離婚,但不能丟下孩子不管。因為自私的結果是有代價的。
我來說說吧。①壹個女人離婚了,不想要孩子,多半是因為沒有房子,沒有積蓄,沒有人帶孩子,回不了家。把孩子留給男人,因為男人有出身家庭,有房子有父母,不管怎麽樣,有農村的農家樂,有先天的體質,有社會對男人的包容。不是女人不想要孩子,是男人在離婚這件事上爭不過對方。(3)比較以自我為中心,想放松,怕被孩子拖累的女人。離婚帶孩子的女人是什麽樣的?我是壹個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女兒。離婚的時候,幹凈的出去。帶著孩子,顛沛流離,居無定所。五年後,我再婚了(細節就不說了),生下了兒子。我和兒子離婚了。為什麽會這樣?因為生活真的不容易,帶著孩子再婚就更不容易了。妳會疑惑,為什麽總是離婚?如果沒有必要,誰沒事幹?妳又會說,妳再婚生孩子為什麽不睜大眼睛?我說,在沒有壓力和利益沖突的時候,男人是善於偽裝的。妳會說,為了孩子,湊合吧?我說,倒掛和壹個充滿不滿的無底洞,我們看不到未來的任何希望,甚至可能被拖入深淵,及時止損?是對孩子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關於贍養費,壹個狠心的男人真的可以不管孩子,不容易起訴。與其生氣,不如放手。我不欠他的。他欠我的。我沒理他,告訴孩子他爸爸去天堂了。翻過這壹頁!生活還在繼續,我壹步壹步收拾殘局我買了房子,壹個很小的公寓。簡單裝修,通風幹燥,我搬了。我腳踏實地,和孩子壹起生活。沒有人換手,我在風雨中前行,起早貪黑,做飯,做飯,做飯,直到孩子長大,我老去。妳會問?妳是做什麽工作的?我說,用我自己的積蓄。妳會說,口袋裏有吃的,心裏不要慌!我說,擔心!壹個人養兩個孩子真的要耗費很多精力和金錢。我不忍心離開我的孩子。當我生下她時,他將對她負責。不要誇我偉大,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不要誇我有能力,那是人的潛力。不要取笑我,因為我很忙。
我今年28歲。這種事情我親身經歷過。本來我家很幸福,有兩個孩子,大的2歲,小的8個月。在深圳住過壹套房,在老家蘭州住過壹套房。但是今年2月5日,我突然胃出血去了醫院。結果查出不僅是胃潰瘍,還有扁桃體惡性腫瘤。我老婆2月7號提出離婚,他家支持她離婚,但是兩個人都支持。深圳的那家餐廳,她說她要住,所以是她的。5月3日康復出院。目前壹個人帶兩個孩子,開物流公司,感覺麻木。她家裏人壹直跟她說,她不欠我什麽,放下人情事故。我基本上支付了她房子的首付,她哥哥的車和她姐姐的大學教育...
我自己的經歷,我和我老婆結婚十年了。她走的時候,孩子九歲,最小的六歲。我們就是不能說心裏話,也沒打過她。96年,我出去打工,18號就要走了。她在4月初離開,拋棄了兩個孩子。4月22日,我寫信回家,兩個孩子餓得壹見我就哭。第二天,我去她父母家了解情況,沒有問任何問題。就這樣,我的心僵住了,我不再找她了。孩子們的孝心特別好。至於她,離開後結了三次婚。我知道的,還有我不知道的,現在離我20裏地的兩個孩子,姚家人,姚家人的二婚。他們是前母親生的。我不知道為什麽。她打電話2015跟我申請離婚手冊,我同意了。回到家到法院,她又提起了訴訟。也是為了孫子,打算再奮鬥十年。結束
我馬上和我的女人離婚,她拋棄了丈夫和兒子壹次。可惜我和兒子又被她拋棄了。她婚後和壹個小她十四歲的男人同居,我得知後起訴。(我在外地工作),結婚十年,感情壹般。她是壹個敏感的小女人,非常懶惰。註重外表,自私,浪漫,乖巧,愛抱怨。我滿足不了她的要求,就和別人玩,找壹些理由和我分開,和別人壹起生活。我已經44歲了,我還是不敢相信她會做出這麽無恥的事情。我有房子,有車,有手藝。她的朋友都跟我說:妳老婆是不是瘋了?我認為她瘋了。兒子暈倒在醫院,沒有醒過來。她帶他去醫院,跑了,壹分錢都不花。她的小情人摔斷了腿,在醫院照顧了半個月。她說,因為他相信她,愛她,幫助她,理解她。太荒謬了。我認為通奸是愛。雖然我現在很痛苦很無奈,但是我努力工作,為兒子掙錢。我相信我以後壹定會過得比她好!!
妳的問題勾起了回憶。
有壹次,我的壹個朋友在穩定的婚姻中有了兩個孩子。老大是個女孩,才6歲,老二是個男孩,1歲2個月。他們已經結婚十年了。因為夫妻感情不好,最終離婚了。據壹個朋友說,法院開庭的時候,院長問那個女的,兩個孩子妳選哪個?女人回答,兩個都不需要。
聽到這裏,我覺得這個女人連最低級的動物都不如。真實的人和事就發生在我面前。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這樣的女人,連男人都沒有這樣的鐵石心腸。這個女人是女人的敗類,是女人的悲哀。
我壹開始不只是噴。我舉壹個我認識的人的例子。這個女人跟了爺爺十幾年,生了兩個孩子,壹個是丫,壹個是小。結果她爺爺奶奶在外面遇到壹個女人,不要她了,就用詭計把房子和錢變成了他父母的財產,然後離婚把女人趕出去了。這個女人最後沒有生孩子,因為她快四十歲了,最後什麽都沒有了。我覺得沒必要壹棍子打死所有人,要看情況。這個人是我表哥的店員,現在住在店裏。反正真的很可憐…我壹輩子都被那個老頭(人渣)毀了。
剛離婚半年,她8歲的兒子不要。她在離婚談判時給我打了電話。寫的是以後我兒子的任何費用都由我男人出,她還寫了這句話,“以後我兒子的任何重大事故,任何重大事故,都與她無關。”呵呵…這不是為兒子出事詛咒嗎?我已經寫了兒子的所有費用都由我支付,她卻還要加上這麽壹句殘酷無情的話。出軌變心的女人太可怕了!
我也是離過婚的人。前妻跟我離婚的時候,我記得最清楚的壹句話:
女兒是妳的。妳把它拿走,收拾好妳的東西,帶著妳的女兒離開。離婚後孩子未滿18周歲,我沒有要求她支付孩子撫養費和上學費用。我相信我能撫養我的女兒。
女生大學畢業,沒花什麽錢。她想盡壹切辦法討好女兒,天天挑撥離間。房子和家裏的積蓄都是她的。離婚的時候,我讓她把房子給她。她說女兒是我的,她還活著。沒多久房子就過戶到她名下了。
最近她再婚了,不管孩子。
我不怪她,只要我不再惹事生非,
夫妻,希望她也幸福。
我的前妻也是。兩個雙胞胎兒子,人見人愛。太好了。我在妳家生了兩個兒子。我想在婚姻期間做主人。她的意思是我同意她管我爸媽的錢,但不同意她管我爸媽的錢。後來每天吵架到最後,她故意挑起事端,說我們家打她。她把家裏人叫過來打我們,逼我起訴離婚,這樣她才能得到賠償。我起訴到法院不支持她的請求,過了兩個月找了個小工頭回來找我離婚,條件是孩子不需要任何撫養費,賠償她5000元。我什麽都沒說,只要妳簽了。他們家真的很了不起。不要臉的賊喊捉賊,做了很多詆毀我家的事。是時候離開了。現在兩個孩子都10歲了,與其和這樣的女人在壹起,還不如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