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啃老”這個詞挺流行的,但也讓很多人覺得丟人。沒見過其他啃老族,但姐夫和嫂子絕對是壹個。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婆婆住的是平房。姐夫結婚的時候,為了給他騰地方,我們主動搬出去,用自己貸款在縣城買了壹棟樓。婆婆象征性的給了2萬元首付。
就這樣,我和老公壹個人住,姐夫和他嫂子跟婆婆住。按說,這也是壹種排除,但就在去年,我婆婆的平房被拆後,所有關於吃喝耶戈的事情壹下子被翻了出來。婆婆甚至說我和老公在啃老,那就說說這是怎麽壹直啃的,我們的日子是怎麽在結婚的10年裏走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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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裏,我有點難過。當然,10年前的房價和現在比也不算高,只是我們那時候賺的少。我和老公剛拿到1000的工資。但是每個月房貸要還400到500。為了省錢,我沒有去超市買很多菜,而是去村裏我媽家買了大白菜,冬瓜之類的。我記得我們最艱難的時候,家裏只剩下12元。小孩子想吃雞腿,我們連買都買不到。但就這樣,我們再也沒有像婆婆壹樣伸手去借壹分錢。後來工資慢慢漲了,老公也出去兼職做會計,我們的生活也就漸漸有了起色。
和姐夫、嫂子的生活就滋潤多了。首先,我不用還房貸。我和婆婆壹起吃耶戈,喝,從來不用花錢買花吃飯,這就是10年。10後,小兩口只能進進出出,攢了不少錢,買了車。他們的孩子吃喝拉撒都像奶奶壹樣。具體來說,姐夫家生了個兒子。女兒三歲生日,婆婆給了她100元。還有人因為不住在壹起,根本沒想到給她孫女買什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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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我婆婆的平房被拆了,換了三套房子。丈母娘的意思是把我們現在還清的房子賣了,然後我們買三套房子,我們丈母娘和姐夫壹人壹套。我覺得挺好的,因為不用再還房貸了。但是我婆婆提到,因為沒有分家,我們賣了以後自己還的房子要把錢全部交出來,算是大家的。我當然不同意,但是我婆婆也有辦法,說妳不同意把房子賣了,把錢給我,那我的新房就不是妳的了。
最後,我們什麽也做不了。我不得不賣掉已經還清抵押貸款的房子。除去未還的房貸,房子賺了6.5438億+元。這654.38+萬元都在丈母娘口袋裏。我婆婆信守諾言,給了我們壹套新房子。壹個小區有兩套房,另壹個在其他小區。姐夫要求先再要壹套,我們只好和婆婆選了壹個小區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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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婆婆住壹個小區,但是婆婆說妳工作很忙,中午沒時間給孩子做飯。我們住在附近,所以來我家吃吧。沒想到婆婆這麽體貼,我們也很樂意的答應了。但是剛吃了壹年,婆婆立馬不高興了,說我只有壹點退休工資,妳們壹家三口天天來吃飯。這不是在啃老本嗎?我說,我不是只吃了壹年嗎?姐夫和嫂子跟妳壹起生活了10年,吃了10。妳怎麽從來沒說過他們渴望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