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快兩年了,各種吵架,然後孩子大了才磨合。
其實很多東西都是感動的。比如他們壹個月只有3000塊錢,但是他們知道我愛吃櫻桃,就給我買。壹盒300多,他們吃完就買。
在我家,只要婆婆在,我什麽都不用做,連內褲都是她幫我洗。
太多了。我婆婆真的很好。
哺乳期,懷孕後第壹次來月經,床上有很多衣服。晚上換完衣服就睡了,臟衣服直接泡在盆裏。第二天早上起來,看見婆婆把臟衣服拿去洗了。然後我起來壹看,褲子臟了。婆婆去看被子,拿起來洗。老公不知道情況,以為只是洗被子,怕婆婆累。
我們結婚前夕,公公跟父母說,婆婆壹直把我當女兒看待。我和我爸媽就是這麽聽的。不反對!因為我婆婆婚前做的真的很好,重點是我每次去他家,我婆婆都會給我錢,不多,壹次壹兩千。後來還沒結婚就懷孕了,卡裏是10000。婚前婆婆主張給我們買房,公公出了首付。同樣,因為她老公的信用問題,房子只寫了我的名字。也同意幫忙帶孩子。
第壹胎可能是我產後抑郁,或者婆婆年輕的時候不會帶寶寶。有很多矛盾,有黑暗中的憤怒,有開放和封閉中的沖突。壹年後,老二出生,婆婆又來了。大家吸取了之前的經驗,互相讓步,所以她基本上支持我在二胎做的壹切,按照我們的要求帶寶寶。繼續把妳的小弟弟帶到妳的第二個生日。她帶我去上班,在我辭職想自己做事的時候帶我去。就連我老公也因為創業需要我去他那邊。婆婆跟著我們坐飛機去了壹個陌生的城市,經常半年回不了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