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師懲罰學生抄襲論文並不違法,視情況而定:
(1)如果老師要求學生對抄襲進行適當程度的懲罰,壹般不違法;
(2)情節惡劣的處罰抄襲是違法的,可能構成體罰或者變相體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七條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其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未成年學生,不能因為學生的家庭、身體、心理、學習能力等原因歧視學生。對家庭困難、身心殘疾的學生要給予照顧;對行為異常、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幫助。
學校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留守未成年學生和弱勢未成年學生信息檔案,開展關愛幫扶工作。
二、毆打他人如何處罰?
毆打他人的處罰如下:
1,故意毆打他人不構成犯罪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