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本身並不違法,只要不利用謊言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但如果涉及吹牛過程中傳播虛假信息,則屬於違法犯罪。
情節輕微,違法但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處罰。
凡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應接受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九十壹條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是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並且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預警,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的,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