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畢業典禮上,他告訴我,他想和我結婚,和我共度余生。那天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壹天,很快我們的婚姻就提上了日程。準婆婆對我挺滿意的,就跟我說彩禮654.38+0.5萬,房子車子都準備好了。當時她還跟我說,他們把妳養這麽大已經夠辛苦的了,我感動得熱淚盈眶。
好事總會湊在壹起。就在我們剛訂婚的時候,我媽家其實就規劃好了拆遷,但是因為房子面積太小,我爸媽經過慎重考慮,只想要兩套兩室不算太大的拆遷房,剩下的都給了補償,壹套給我哥結婚,壹套自己住,所有的補償都給了我。我當時不想要。畢竟房子小,父母裝修需要錢,但是我媽說,女兒和兒子都壹樣,她讓我用這錢省壹點以後買壹套自己的,所以這錢只有我爸媽和我知道,連我老公都沒告訴我。
婆婆得知我們家房子被拆的時候很激動,但是她後來提出的條件卻讓我大吃壹驚。她說既然房子拆遷了,女兒和兒子應該得到公平對待,所以她要先嫁壹套房才同意結婚。而且這件事還是當著我爸媽的面提的,說現在都什麽年代了,不會重男輕女吧!我媽當時臉色很難看。為了不讓我爸媽為難,我直接站出來跟她說,我女兒和我兒子現在是壹樣的,但是我哥結婚以後,生了孩子就要姓我們家的姓!如果妳同意我生完孩子就隨我姓,妳也不用說我會直接讓我爸媽把房子給我!
我說完後婆婆臉色難看,或者老公說這都是玩笑。不要當真!婆婆半天沒說話。為了不讓場面變得那麽尷尬,我跟婆婆說,我爸媽其實壹點都沒有虧待我。他們雖然沒給我房子,但也給了我壹部分安置費,我會拿回來的。作為我們以後的生活基金,我沒說是多少,但是看得出來婆婆舒服多了!
總之,我婆婆不是不講道理。如果婆婆的房子拆了,她想送給女兒,我當然同意。都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大家都疼。